本网讯 5月17日是第十九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助残日前夕,县残联组织人员到部分乡镇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
县残联的同志先后走访慰问了泷泊镇的霞灯村、九甲村以及五里牌镇的红福田村的特困残疾人,详细了解了他们现在的生活情况,并代表县委、政府为他们送去了残疾人用品用具和慰问金。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助残日"的确立既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它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发展了残疾人事业,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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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淑华 吴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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