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明珍 蒋向民)日前,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烨为组长,其他县区酒管办主任为成员的全市酒类市场执法检查组来我县进行酒类市场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和6月22日市政府会议确定的整顿和规范全市酒类市场会议精神,检查组一行分别前往我县泷泊之星大酒店、阳光大酒店、步步升超市、名酒总汇、泷泊名酒店、名酒坊等全县部分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经营者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警示牌、《酒类流通随附单》实施执行情况;酒类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要求正确开具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单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生产、储运、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受检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及随附单制度日益深入人心,多数经营者能够提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及《酒类流通随附单》或相关的酒类检验检疫证明,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及索证工作得到不断改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索证凭据不够完备,随附单填写不够规范完整,多数企业未在显著位置悬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及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警示标语,少数经营者有销售伪劣、假冒中高档白酒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酒类经营户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依据执法程序没收了涉嫌假冒国家名白酒五粮液、开口笑、杏花村等假酒共计17瓶,查封和扣押了没有索证溯源的各类酒品20余件。商务部门将对涉嫌假冒国家名白酒进行鉴定,并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责任人。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强化了我县酒类经营企业和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监管,确保全县酒类食品消费安全,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繁荣稳定,震慑了酒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了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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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明珍 蒋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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