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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奖励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计生委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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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各独生子女家庭:

    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2009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退休父母奖励办法》(湘政发[2009]34号文件),并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24个县区开展试点,其中我市冷水滩区、宁远县被列为试点县区。在试点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对此,省政府办正在组织财政厅、人社厅、人口计生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进行调研、论证,新的实施方案待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再在全省全面推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双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作者:计生委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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