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及时准确发布和回复有关信息,澄清事实,正面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县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树立双牌对外形象,为双牌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1、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舆情敏感单位,如法院、公安、教育、环保、人社、计生、移民、城建、国土等单位应委派专人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县委宣传部采取2人轮班制,全天候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重点监控8:00-17:00与19:00-24:00两个时间段所有涉双牌网络舆情。
2、及时报送,加强舆情预警。一般性网络舆情,实时短信向宣传部长汇报,并于当日17:00整理成网络舆情信息,呈县委书记批示;重大网络舆情立即电话汇报并报送信息。如当日无涉双网络舆情,应于17:00向县委书记、宣传部长短信报平安。
3、准确传达,加快舆情处置。一般情况下,应向责任单位转达县委领导批件,如县委领导因出差等无法亲自批示的,经电话请示,由宣传部向责任单位转达"网络舆情调查函",并加盖宣传部公章。一般性网络舆情,应于24小时内转达至责任单位,可采取传真、自取、送达三种方式,需登记签收人;重大网络舆情应立即转达至责任单位,直接送达主要责任领导。
4、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一般性网络舆情,责任单位应于收到批件起3个工作日内向宣传部反馈回复材料;重大网络舆情,责任单位需在12小时内向宣传部反馈回复材料,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应立即反馈回复材料。回复需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pxww@163.com。如情况特殊,无法在规定回复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向宣传部反馈表态性回复。
5、分类处理,规范舆情回复。建言献策类网络舆情,在监控员报送县委领导批示后,由宣传部即进行答谢性回复;非建言献策类网络舆情,责任单位应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拿出回复材料,确保当次网络舆情回复后网友不再追究。一般性网络舆情,回复材料经分管副部长审查后方可上网回复;重大网络舆情,应呈县委书记、宣传部长审查后方可上网回复。未经宣传部批准,各单位不得私自以官方名义回复网上舆情。对网友在网络中反映的问题,经有关部门重视解决后,责任单位应积极向宣传部报送相关材料,进行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6、定期整理,做好舆情汇总。每周5整理上周网络舆情处置回复情况,汇总成一周简报,呈县委书记、宣传部长参阅;每月编写一期《网络舆情信息研判》,对上一月我县网络舆情做分析研判,呈县委书记、宣传部长参阅。
7、奖优罚劣,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各单位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嘉奖,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