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2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特作如下通告:
一、全县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全县各小学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一年级新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入学。
双牌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5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2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特作如下通告:
一、全县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全县各小学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一年级新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入学。
双牌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5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