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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征兵工作通告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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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及国务院、中央军委二〇一二年征兵工作命令,经县征兵领导小组研究,现将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详情请登湖南省征兵网 http://zb.hunan.gov.cn),县征兵办联系电话:13037475038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的青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场武装部或县人武部报名。征兵热线:13037475038

  三、主要政策

  今冬征兵工作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13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为每人每年5000元;到西藏、新疆服役的义务兵家庭除优待金外,县政府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转业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由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政府扶持其自主就业。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县人力资源市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鼓励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参与村支"两委班子"选举。

  凡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规定为:罚款500至3000元;2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大体安排

  1、9月28日至11月4日。大张旗鼓进行征兵宣传,接受应征青年报名工作。10月23日,县人武部在文化广场组织集体报名仪式。

  2、11月5日至9日。组织应征青年进体检站。

  3、11月10日至12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复查、定兵。

  4、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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