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4月19日上午,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会议,15个乡镇(管理局)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5个社区主任、社区低保专干,农村敬老院院长及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要在6月15日前全面完成;要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洗牌”,全面清查核查;要全面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要求。会议强调:要严格履行城乡低保申报审批程序,严禁出现农村低保合户保或由村干部掌握低保存折本再分发到低保对象手中以及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要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档案台账。要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打卡发放,存折本一律发放到低保对象,不准滞留在村组干部手中,更不准截留挪用资金,一经发现按《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会议还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传达贯彻了国务院、民政部以及省市有关城乡低保的政策文件精神,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永州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办法》,并就敬老院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廖道主 唐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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