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双牌分站讯 近日,双牌县地税一分局税管员小李在日常征管中,发现某饮食店老板毛某使用的发票票面上的并非本酒楼的印章。小李立即报告分局负责人,分局负责人得知后立刻组织分局的同志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毛某所使用的发票是其老表龚某所开酒店的发票,龚某享受下岗再就业减免优惠政策,毛某到龚某那里借了一本票面100元的定额发票50份,号码为70241801-70241850,已经使用40份余下10份空白票。事实证明毛某龚某两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对毛某龚某罚款400元并补缴4000元的税额税款。暂停龚某的下岗再就业减免政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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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慧萍 刘湘宁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