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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海:对我县非客运车辆载客引发信访等问题的调查思考

作者:唐建海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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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牌县位于永州中部,全县总人口18.2万人,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城区面积近8平方公里,是一个经济欠发达、交通相对落后的山区小县。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私家车辆保有量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受利益驱动,部分私家车辆参与客运市场。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县城内参与营运的非客运车辆接近600台,其中:私家小轿车85台,奇瑞QQ车89台、长安奔奔107台、三轮摩托91台,电动车185台。非客运车辆的大量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广大市民出行难问题,但潜在的危害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受到干扰和破坏,合法经营者权益受到损害,因为利益关系导致非客运车主与合法客运车主为争夺客源,极可能发生打架斗殴、集体上访、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特别是涉及非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由于事故赔偿难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可以说,非客运车辆营运与构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相符合,与我县“四城同创”的发展目标格格不入。因此,无论从当前,还是着眼长远,尽早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管理,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是解决当前信访维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民生提高我县城市品位的有效途径。

  一、非客运车辆生存发展的成因

  1,公共交通发展滞后。我县是人口小县,由于县域经济不发达、城区内流动人口少等方面的原因,城区内至今没有开通公交车辆,也没有出租车公司从事营运,市民出行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从某种程度上讲,由于目前公交发展的种种缺憾和不足,市民出行不得不选择乘坐参与营运的非客运车辆。客观上讲,非客运车辆营运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2、成本低廉。目前,国家实施了汽车下乡补贴等惠民政策,小排量汽车上牌入户购置税等也实行减半征收,购买一台普通小轿车加上入户费不足8万元,二手车及QQ车在4万元以下。可以说,小轿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已成为现实,私家车在近几年急剧增加。再加上普通私家车不属于客运车辆,不需要缴纳交通规费,在营运的过程中只需油料费及车辆维修、保养等开支。据调查,一台私家车一天的营运收入一般在100元以上,其成本只有30元左右,利润空间超过70元,由于成本低廉,又有利可图,以至于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参与非法营运,且呈发展蔓延之势。

  3、方便快捷。目前,参与营运的非客运车辆核载5人,组客容易、随叫随走,满足了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同时,这些私家车车主随叫随到,有的甚至预约上门服务,并根据乘客需求直接送达目的地,免去了辗转之苦。另外这些非法营运车辆大多配置了空调、音响等设施,舒适感明显优于普通班车,满足了市民出行舒适之感。

  二、非客运车辆营运潜在的危害性

  1、影响正常营运秩序。非客运车辆没有取得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营运资格,没有纳入客运车辆管理范畴,没有按客运车辆的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导致国家税费大量流失。在同样侵占了客运市场道路运输资源的情况下。与非客运车辆相比,合法的客运车主要承担车辆使用税、营运税等各项税费,在同等营运的条件下,显然对合法客运车主不公平。

  2、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在双牌县城至零陵、冷水滩线路上,每天不少于50台(次)以上的非客运车辆从事营运,县城至道县、理家坪乡、江村镇线上有20多台非客运车辆从事营运,有的非客运车辆公然进入车站内拉客,导致该线路上合法经营的客运车辆平均上座率及运输收入受影响。因利益驱动,合法客运车主与非客运车主与之间为争夺客源引发的矛盾不断加剧,特别每年春运时期,争抢客源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非客运车辆车主大多是城区内下岗职工和城郊农民,他们大多靠营运维持全家生计,家庭经济条件大多不宽裕。为节约成本,他们没有按客运车辆的标准购买商业保险,特别是电动车根本没有购买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几乎没有赔偿能力。这给事故善后处理带来大量的遗留问题,由于赔偿不到位,导致受害者的家属、亲友聚集堵路,甚至冲击党政机关,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3、影响安全出行。据调查,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大多是没有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技术不熟练,有的甚至在初次领证实习期间就驾车上路营运,在临危处置方面缺乏经验,特别容易疲劳驾驶、闯红灯,甚至酒后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县公安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城区内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及非客运车辆占六成以上。再者,非营运车辆大多是QQ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这些车辆本身的安全系数低,给市民安全出行构成威胁。

  4、影响对外形象。非营运车辆驾驶人居住分散、流动性强,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不便于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集中教育管理。以至于这部分人交通秩序意识淡薄,车辆乱停乱摆、随意停车装客等现象非常突出,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使原本拥堵的道路交通变得更加拥挤,拥挤的道路反过来又不利于广大市民的安全快捷出行,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了我县对外形象。就拿207国道双牌城区段来说,目前车辆乱停乱摆问题比较突出,道路通行十分缓慢,过境车辆驾驶人对此怨声载道。

  三、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的对策

  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实证明,我县公共交通发展滞后是非客运车辆营运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而且能有效遏制非客运车辆营运。可喜的是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四城同创”的宏伟构想,特别是最近召开的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尽快开通城区内公交车辆,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这给规范客运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笔者认为,发展城市公交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公共交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城区内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县公共财政范畴予以扶持;二是广泛开辟融资渠道。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议广泛吸收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例如可采取招商引资等手段吸收社会资金,由个人出资或几人合股注册资金成立出租车公司;三是要发挥各项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公交公司在起步阶段出现营运困难等问题,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确保保证公交车辆正常营运。考虑到彻底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需要一个过程,建议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对乘坐公交车辆实行低票价甚至免费,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的利用率,对公交企业由于实行低票价甚至免费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县财政应全额补贴。这样不但可以确保公交车辆正常营运,还可以使非客运车辆因为没有客源自动退去营运市场,减少政府在取缔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压力。例如去年衡阳常宁市在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的初期,采取由政府买单让市民免费乘坐公交车辆的办法促使非客运车辆自动退去营运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举值得借鉴。

  2、痛下决心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非客运车辆营运祸患无穷,早取缔,争取工作主动;晚取缔,工作陷入被动。例如从2006年6月开始,市委、市政府着手对中心城区的冷水滩、零陵两区非客运车辆载客进行取缔,相对于全省其他市州的中心城市来讲,此举时间有些偏晚,市委、市政府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治时间历时半年之久,全市两级公安、交警共有500名警力投入整治行动,还从市直及冷水滩、零陵两区有关单位抽调2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工作组处理信访问题,市财政拿共出5000多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补偿,可以说当时是举全市之力解决这个问题。前车之鉴,我县如果再不尽早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以后处置的难度就更大,安置补偿付出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很有必要痛下决心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从我县的实际看,现在取缔有诸多有利条件,正值政府工作部门换届,虽然这项工作比较辣手,但对于想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来说,正是施展本领的大好机会,通过此项工作也能发现和检验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再说我县在2003年已成功取缔农用车非法载客,其经验在全市得到了推广,这说明我县在这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是成立联合执法组。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明确一名县委常委专抓,由县交通、公安、交警、城管、工商、安监、调处中心等部门参与,成立整顿规范客运市场联合综合执法组,执法组办公室设县交通局,交通局分管运管工作的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订整治计划、发布公告、法律政策宣传及情况信息收集等;二是舆论先行。在着手整治之前,先制定《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的决定》,决定的内容应包括非客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非客运车辆载客、县政府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的决心及取缔的实施步骤等,决定先以公告的形式在县内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发布,并通过致广大非客运车主的一封信的形式发送至每一名非客运车辆驾驶人,并在县内新闻网、政府网开辟取缔非客运车辆大家谈专栏,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在宣传教育期间,对主动退去客运市场的,县政府应考虑以补贴的形式进行安置补偿。与此同时,建议县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非客运车辆营运的严查严管力度,对无证、醉酒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的一律行政拘留;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一律扣留;对妨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行政拘留;对在县城紫金路交通局至县林业局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的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抄牌,并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三是集中开展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期间,建议由县交通局牵头,从城管、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等部门抽调50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稽查队(交通局运管所26名、交警大队城关中队8名、城关派出所8名、城管局8名),实行统一稽查。要坚持严管重罚、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对非客运车辆载客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对非客运车辆载客发现一起取缔一起,让非客运车辆载客没有生存发展空间。

  3、提高广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非客运车辆营运大量存在固然与我县公共交通落后有关,从主观上讲,一些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助长了非客运车辆发展蔓延之势。一是要努力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广大市民拒乘非客运车辆。建议由交通、交警等部门牵头,通过县内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大张旗鼓宣传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要将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中的典型案例制成影像资料在电视台进行播放,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广大市民拒乘非客运车辆,同时在城区通过广泛悬挂横幅标语,并利用电信、移动、联通短信群发,提醒市民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二是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目前,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部分个体经营户占道经营等问题突出,不仅影响了交通秩序,还影响了县城环境卫生,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对城区主干道(紫金路科技局至交警大队段)交通标志标线重新进行一次科学合理设计,原则上只考虑增设几个临时停车点,不再考虑施划临时停车泊位,除公交车及出租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在临时停车点随意停放。考虑在此路段办事、购物的车辆多,难免会出现停车难问题。建议由县政府出面,将工商银行、工商局、阳光大酒店、移动公司、公路局等临街单位的机关院内作为临时停车场。同时,城管部门要加大对临街的摩托车修理店、餐饮店、洗车行等个体经营户的管理,严厉制止占道经营。

  4、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规范客运市场,依法取缔非客运车辆营运不是通过简单的一、二次集中整治行动就能解决。此举因涉及人数多,且触及就业生计等切身利益,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上访等信访问题,应按照无情整治,有情操作的原则,积极想办法解决好非客运车辆车主的实际困难。据调查,我县非客运车辆车主大多是城区内下岗职工和城乡结合部农民,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其中的一部分人主要靠营运解决生计问题。一是建议人社等有关部门广泛拓展就业渠道,帮助这部分人实现再就业;二是对年龄偏大,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当地社区配合民政部门考虑解决低保等问题,帮助解决生活来源;三是对取得B型驾驶证2年以上,没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建议公交、出租车公司在招聘驾驶员时优先考虑,对车况良好的小车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议纳入出租车行列。(作者系县调处中心、县维稳办副主任科员 唐建海)

 

 

作者:唐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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