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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友:述廉述德报告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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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08年4月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任县司法局局长的。五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局党组一班人着力在强队伍、打基础、抓创新上下功夫,使全局工作步入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2008年以来,我局相继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0余项,其中2009年荣获"全省先进政法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我本人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一等功。现就我任职以来的廉德情况报告如下:

  一、忠实履职,凝心聚力当好班长

  1、注重学习,引领大局。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握工作方向性,五年多来,作为司法局的"班长",我做到了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带领大家围绕县委政府大政方针开展工作,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民主务实,团结共事。站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我十分注意团结带领局党组一班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作共事,一方面,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充分履行"一把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另一方面,十分注意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坚持大事商量、小事通气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方针,不搞"家长制"、"一言堂"。目前我局班子成员开诚布公交换意见,以诚相待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维护团结成了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3、凝心聚力,创新发展。五年多来,我与局党组一班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着眼于班子和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致力打造学习型单位,把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政治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各种措施,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和形象,特别是司法所干警,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工作得到当地乡镇党政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2011年4月我县乡镇党委换届调整干部时,司法所有8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每年开展的民调工作中,我局干警的群众满意率都得分较高、排名靠前,2011年为全市第一、全省第三,今年保持了全省前十。二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了司法行政履职能力。五年多来,我局抢抓机遇、积极争取,相继解决了公用保障经费、人员编制等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局工作经费从2007年的不足10万,增加到现在的近200万元,一举改变了我局长期以来入不敷出、积贫积弱的局面。多方筹措资金300多万元,全面维修了局机关办公楼,添置了全新的办公设施,人手一台电脑,工作用车从一台增加到五台,彻底改变了过去"办公几张旧桌椅、司法全凭一张嘴"的落后状态。每个乡镇场司法所建立了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公务摩托车,配齐了电脑和打印机,人员达到了2人以上,结束了过去"一所、一房、一桌、一人"的历史。三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全面活跃了司法行政工作。为改变司法局过去那种由于职能软、手段弱导致的工作无压力、无动力、无活力的状况,推行了队伍和业务精细化管理考核,通过精细化管理考核,起到了规范队伍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的作用,全局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创新"二次调解"机制,极大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有事找司法"成了基层群众的首选。"二次调解"机制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市高度肯定,2010年,"二次调解"做法在省委内参刊登,在2013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上,"二次调解"被作为全省机制创新的典型向全国推介。

  二、廉洁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1、带好队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部属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五年多来,全局干警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从严律己,不干违法乱纪之事。牢牢把握自己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在权、钱、欲面前做到稳得住神,管得住心,抗得住诱惑。一是不为金钱所惑,严格做到不收受红包、礼金及贵重物品。在节日期间和平时交往中,一些同志送来土特产,除属于个人私交、礼尚往来外,其他我都予以拒收,而对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则一概拒收。五年多来共拒收红包礼金5万多元。二是不为人情所累,坚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任职五年多来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情况,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营利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由不同的副职分管人、财、物,分管人、财、物的副职在行使权力时接受"一把手"和干部职工的双重监督,防止了权力的乱用,同时,对人、财、物管理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比如在财务开支方面,规定单笔5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副职直接审批,而超过500元的开支必须先报局长审核,单笔2000元以上的开支则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方可开支。财务开支情况在局党组会上每月公布一次。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我都及时向相关县领导请示汇报,个人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向县廉洁办报告。2011年我儿子结婚举办婚宴,按规定向县纪委进行了申报,单位同事和亲朋好友去吃了喜酒,没有超过20桌,除此以外,没有违规办酒宴。任职五年多,本人没有做过一次生日宴请。我本人现有一套120平方的住房,在农业开发办院内,我与妻子、儿子、儿媳、孙子一家5口住在一起,我母亲在公安局宿舍有一套80平方的老住房。我妻子在县工商局工作,儿子在上梧江乡政府工作,儿媳已待业3年,今年参加完事业单位招考,还没有正式参加工作,全家没有一人在双牌投资经商办企业,五年来没有办理出国(境)护照,也从来没有出过国。

  3、加强修养,自觉远离不良风气。一是保持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我坚守"纪律就是政治、责任就是生命"的政治原则,把坚守纪律、勇于担当当作全局工作主线,带头在全局倡导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五年多来,我局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200多场次,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00多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多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二是保持不骄不奢、不贪不占的个人品德。向上争取资金不惜劳心劳力,但开支每一分钱都精打细算,杜绝奢侈浪费现象。五年多来,我局每年向中央和省里争取的转移支付资金都不下100万,但我个人严格做到公私分明,从未多开支一分钱,从未用公款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办公设施也力求廉价实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6台,目前实际配备5台。本人办公室与局小会议室共为一室,35平方米。本人和配偶也从未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是保持孝老爱幼、与人为善的家庭美德。本人一家六口,与人为善,四世同堂,母慈儿孝,夫妻和睦,其乐融融。

  三、正视不足,力求不断进步提高

  五年多来,我通过不断自我加压,在本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对上级布置和安排的相关活动,在表面上学习以后,没有作深入思考,而是停留于一般的了解。平时总是以忙于事务为借口,不能做到自觉学习。认为自己参加工作几十年了,也一直在政法系统工作,对于相关的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已基本掌握,不必再多费脑筋去深入思考了,因而在业务学习上浅尝则止,不做深入探讨,以至于安排工作、处理问题、解决矛盾还习惯于老方法、老套路,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够。平时人来人往、左右应酬多,下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少,即便到基层也只是走马观花、调研调研,不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对基层干警的困难和想法缺乏了解,忽视了与同志们的交流沟通,淡化了与同志们的感情。平时在办公室批阅文件多、听取汇报多、布置工作多,但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少,以至不少工作虽然布置下去了,但落实得不好、成效不理想,不少工作甚至流于形式。同时自以为近几年来取得了不少工作成效,有的工作在全市、全省都有了"一席之地",产生了想松口气的念头,思想进取意识淡化,工作标准也随之降低,工作中要求下属做的多,自己亲力亲为做得少了,特别是对于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比如我局的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想法,工作只求过得去,不能做得更好,甚至落后了。三是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够。自以为经过几年的努力,单位条件好了、环境改善了,县里有的一些科局,条件比我们还差,但他们的一些领导却比我潇洒得多,心里产生了不平衡,有了与他们攀比的想法,因而淡化了艰苦奋斗的意识。在公务接待上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四是律己不够。主要表现在有时与朋友打小牌,搞"经济半小时",有时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现象,有时在外喝酒起高调,喝醉后影响形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本人一定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名、权、利方面严格把握好自己,真正做到政治上不软,经济上不贪,工作上不浮,生活上不奢,纪律上不散,管理上不松,服务上不差,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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