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春季雨水多,气温逐渐升高,微生物繁殖加快,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2月24日至3月3日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城乡6家生活饮用水水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该所对全县城乡饮用水水厂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供水设施、水质消毒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水质进行了快速检测,共检测样品6份,检测的项目主要是色度、浑浊度、pH。通过检测,6份样品中除1份样品浑浊度指标不合格,其余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水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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