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牌县委办公室文件
双办发〔2016〕49号
中共双牌县委办公室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双牌县委办公室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及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的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湖南省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及《湖南省卫生县城检查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湖南省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及《湖南省卫生县城检查评分标准》要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人更善,城更美,社会更和谐”的创建目标,全面推进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突出价值引领,突出道德风尚,突出环境卫生建设,突出全域旅游,为建设活力迸发自信双牌、提升综合软实力提供强大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扎实开展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市面貌显著变化,社会风气显著改善,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及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各项测评指标基本达到《湖南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标准,力争2018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县政府“五大重点”“四大突破”战略部署,持续推进“八大工程”,全面建设活力迸发自信双牌,提升综合软实力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发展好、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3.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将创建工作与城市建设相融合,与社会治理相贯通,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一致,真正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百姓、共建共享的目的。
4.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科学论证为前提,规划好创建目标和实施步骤,分阶段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以项目建设为保证,制定工作措施,多办好事、实事,确保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
5.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为总揽,协调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等国字号创建和巩固提升,使创建工作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项事业进步的内在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苏小康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肖质彬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张跃斌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冬华,县政协主席唐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群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候选人秦小国,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周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新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唐超学,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雷秀新,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焕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康成、蒋爱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候选人唐俊、何彩玲、廖卫平,县委副处级职级干部郑石安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编办、县信访局、县文明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县科商粮经信委、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委、县林业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资局、县房产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人防办、县城建投、县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园林所、县爱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电视台、县新闻网等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文明办,唐超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康成、何彩玲同志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郑石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祥益、杨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筑牢思想道德基础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党委(党组)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实县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及其行动方案,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美德少年等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坚持知行合一、示范引领、综合施策,着力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加强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表彰激励等机制;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传播、文明劝导、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五大文明行动;协调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采取以城带乡、结对帮扶、联点共建等方式,开展“爱心进村(社区),孝心入户”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建好用好双牌文明网,力争加入中国文明网联盟,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唐超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委督查室、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委、县文体广新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商粮经信委、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人民银行、县消防大队、县旅游局、县交警大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残联、县民宗委、县人防办、县电视台、县新闻网,各乡镇场。
(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落实做好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公布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的投诉,政务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书记信箱、县长热线、网上论坛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群众对党政机关勤政廉洁工作满意度提升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秦小国
常务副组长:邓海斌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务中心、县信访局、县法制办、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场。
2.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法治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法律热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援助体系建设;完善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城区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周新华
常务副组长:盘海文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房产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场。
3.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加快政府部门信用体系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建设诚信体系。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3·
组 长:付康成
常务副组长:何晓燕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科商粮经信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优化办、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县各金融机构、县政务中心,各乡镇场。
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人文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加快实施文化强县战略意见,大力实施文化兴县战略。在整合我县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和建设惠及全体市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着重抓好双牌文化艺术中心、双牌电影院、双牌体育中心、市民公园(日月湖湿地公园、永山公园、城南森林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等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在城市开展广场文化,在农村开展墟场文化,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天天乐”、电影放映“周周演”、主题活动“月月红”、红色经典“全年唱”成为常态;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程和“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扶持鼓励民间专业剧团、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农村文化中介组织,适时精心挑选优秀农民文艺作品进城展演;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做好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及市民教育工作;抓好公共场所道德文明意识提高工作;做好医疗与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工作;做好社会公益事业、科普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家长教育工作;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氛围;网吧有效管控,网络环境净化切实加强,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净化荧屏、声频,规范小报小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发行秩序;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工作;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何彩玲
常务副组长:桑显瑛
副 组 长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住建局、县科商粮经信委、县新华书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县城管执法局、县旅游局、县电视台、县科协、县发改委、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残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城区各中小学校,各乡镇场。
5.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生活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建设数字化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严格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超市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和绿地等重点窗口区域的管理;抓好城区空间立面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外观、尺寸、文字色彩标准,大力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设广告牌以及占道经营等现象;重点整治居民小区周边夜市扰民、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燃放烟花爆竹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城区河道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开展“小广告”“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严防违章反弹;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加快推进城区大型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摆现象;加强营运车辆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取缔摇摇车、黑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城区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运转站和其他公共环卫设施,并增设明显路标进行指示,全面提高卫生管理质量;加快活力迸发自信双牌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和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廖卫平
常务副组长:蒋崇新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房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县爱卫办、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城建投、双牌火车站、双牌汽车站。
6.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周新华
常务副组长:秦春林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应急办、县司法局、县人防办、县610办、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办、县安监局,各乡镇场。
7.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城市空气质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染物防治、城市环境噪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节能减排等达标;重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达到国家规定的同类城市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耕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唐 俊
常务副组长:袁道科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县科商粮经信委、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统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园林所。
8.美丽文明的乡村环境(乡村环境组)。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加强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农村水环境治理,建立农村垃圾生态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农村路网结构,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开展乡村“点亮行动”,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特色产业、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打造一批农业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知名品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双牌特色农副产品和旅游产品网上销售;打造特色旅游小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培育特色文化村,建设乡村旅游项目,形成乡村旅游品牌, 促进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规范村民建房,加快危房改造,推进立面美化和村庄绿化,美化村庄环境;推进乡村文体活动阵地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和带动,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组 长:蒋爱先
常务副组长:盘承辉
副 组 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农业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商粮经信委、县旅游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计委、县电力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明办,各乡镇场。
(三)构建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1.构建常效的工作机制
成立书记、县长负总责,县委副书记总协调,其他县领导分工负责的创建领导小组;完善创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创建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完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高,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县、乡财政安排一定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创建文明县城重点经费及时到位;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有6-10位工作人员,对全县创建工作指导有力;以文明县城创建为龙头,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县、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其它国字号品牌创建。
2.开展扎实的创建活动
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负责创建办日常运转、联络、总协调工作;负责创建任务的下达和月度、季度、年度督查考评安排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宣传教育工作,创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负责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综合调研,及时掌握、汇总、反馈创建信息,为创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向各专业工作组传达创建领导小组的决策和要求;负责制定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分阶段定期开展工作督查考评,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发出督办函,提出整改意见,编印督查通报,通报创建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建议,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落实问责措施;督办各组专项或重点工作;负责创建工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撰写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简报编发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开通市民文明服务热线;负责市民来信、来访、举报的接待和回复工作;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国字号品牌创建等特色亮点及加分项目工作;完成创建文明(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唐超学
牵头单位:县文明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文明办、县创文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城建投、团县委、县妇联、县旅游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视台、县新闻网,县文明委其他成员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各乡镇场。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统筹部署,奠定基础(2016年9月—2017年1月)。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审议《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调整成立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领导小组,重新划分文明(卫生)县城创建责任区。起草《中共双牌县委、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的决定》、《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资料,做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动员大会,下发《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及《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倡议书,与各乡镇场、各专业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双各单位签订《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责任状》,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动员大会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并报县创建办。各新闻媒体要开办专栏、专题,宣传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结合2016年度全市文明指数测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在城区集中开展两次综合专项整治活动,为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奠定良好基础。
2.第二阶段:夯实基础,全面推进(2017年2月—2018年2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自检自查,摸清底数,明确重点。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攻关,狠抓落实。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交通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公共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窗口服务达标专项行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使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县创文办协调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工作。各级各部门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按照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四种测评方式,对涉及上报省文明办、爱卫办审核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对涉及实地考察的条款按标准自行准备,对涉及问卷调查的内容进行自测。在此基础上,对照《测评体系》自行打分,写出自查报告交县创文办。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场)根据自查情况要认真整改,完善提高。召开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推进会,总结创建经验,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攻坚克难。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3.第三阶段:攻坚克难,力争成功(2018年3月—2018年12月)。举全县之力,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打响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攻坚战”,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根据各责任部门、各单位递交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力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特别是对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行政效能创优工程、文化精品打造工程、市容整治优化工程和文明品牌创建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把材料整理、规范、提升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材料审核达到测评要求。力求以一流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精神面貌迎接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测评考核,力争我县在2018年成功创建成省级文明(卫生)县城。
附件: 1.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双牌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3.双牌县2016年文明(卫生)县城创建责任区调整一览表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