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双创办〔2016〕12号
双牌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牌县2016年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责任单位:
《双牌县迎接永州市国调队文明指数测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双牌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 日
双牌县2016年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
一、县委宣传部(责任人:陈祥益)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知晓率达80%以上。(有相关方案、有图片文字资料)
2、推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1-2个。
3、组织开展全县“道德讲堂”建设。
4、评选道德模范广泛、经常,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帮扶政策。
5、“爱心进村、孝心入户”活动试点活动,活动开展有序进行。村民认同率、参与率90%以上。
6、文明县城、文明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率达100%。
7、“文明创建进农家”,以“五进农家”为载体抓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有星级文明户激励政策推动。(要有相关图片文字资料)
8、结对帮扶,积极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重点帮扶1个以上贫困村。
9、“讲文明、树新风”、城区内固定大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牌制作。
10、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注册信息表。
二、县委政法委(责任人:袁亮)
(一)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前后门
1、无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2、加强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无游商,无地摊,中小学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3、中小学校园周边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可能干扰教学次序的地方无经营性娱乐场所(如酒吧、休闲屋、按摩房、洗浴中心、歌舞厅、麻将馆等)和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4、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
5、在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
6、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
7、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二)治安秩序
1、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
2、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涉毒案件;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打击;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3、综治基层组织健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创建氛围
1、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三、县公安局(责任人:秦春林)
1、城关派出所办公区域整洁(办公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车辆停放有序);警容严整,规定着装,用语文明,礼貌待客,有警必接,有难必帮;警务人员名单上墙,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2、城关派出所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设有意见薄、投诉记录本,有投诉处理和反馈记录;
3、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4、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5、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6、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四、县交警大队(责任人:刘志强,主要测评点:红绿灯口)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主动为行人让行;重要交通路口有交警值勤,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2、有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者,经常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3、停车规范,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未被侵犯;
4、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缺损现象;
5、没有严重交通阻塞现象;
6、交警着装严整,用语文明;按时上岗,文明执法;
7、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8、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9、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五、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秦功军,重点测评点:汽车站、火车站、大坝码头)
(一)公交车线路、公交车
1、公交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2、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公交站有创文宣传栏;②公交车张贴创文宣传标语;③车站和公交车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④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3、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4、公交站点分布合理,干净卫生、设施完好,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
5、公汽在停靠站点或站内上下乘客;
6、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7、公交车的车况良好,尾气无黑烟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
8、公交车车身清洁卫生,车身广告按规定发布(要求车身广告大小适中,无破损、脏污、低俗问题),醒目位置有公益广告;
9、公交车内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好(要求公交车内有便民箱、逃生锤,有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座椅、扶手无严重毁损);
10、公交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清楚标识车辆路别、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遵德守礼提示牌;
11、公交车内有禁烟和不随意向车外抛物等标示、灭火器材和垃圾桶;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志愿者);
12、驾驶员行车时不攀谈、接打手机、吸烟、吃食物;
13、驾驶员无违规、违章驾驶和停靠的现象(要求准点发车,不闯红灯,进站停车,不争抢客源);
14、驾驶员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
15、倡导乘坐公交文明行为提示牌。
(二)双牌汽车站、火车站
1、公共场所环境
①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大面积毁坏、明显坑洼积水现象;
②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散发小广告、盯人拉客、强行乞讨和游商摊贩;
③设施(包括消防、无障碍设施和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公用电话、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
④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室外显眼位置必须要有大型固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牌;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⑤设置咨询服务台(①有志愿服务岗;②有便民服务箱);
⑥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志愿者)。
2、车站秩序
①自觉遵守秩序,依次上下车;
②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无拥挤、无争抢座位;
③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拉抢客现象;
④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3、窗口行业服务
①售票窗口、候车室和出站口工作人员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
②工作人员礼貌待客,服务快捷,杜绝服务禁语;
③乘客排队购票和进出站,站内外秩序良好;
④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投诉电话,有意见簿、投诉记录本;
⑤车站及周边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⑥设置“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六、县城管局(责任人:蒋崇新,重点测评点:滨江广场)
(一)公园、绿地、广场
1、滨江广场、日月湖湿地公园(沿河大道)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无未成年人沿街乞讨、流浪现象;
2、环境整洁、有序、优美;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等;无乱堆放、乱吊挂现象;无毁绿现象,绿化带无明显缺损;道路、绿化带等基础设施上无乱设置招牌现象;
3、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能正常使用;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市政设施无人为损坏现象,能正常使用。设置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良好;公厕清洁卫生无异味,并有残疾人专用通道或蹲位标志;
4、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室外公共厕所有无障碍设施;
5、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6、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机动车、摊贩等)现象;
7、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8、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9、有投诉处理机制,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并有人受理;
10、 公共场所设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有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
(二)户外广告及招牌管理
1、广告外表整洁,结构牢固,无破烂、松散、污损现象;广告内容健康,用字规范;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2、在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遵德守礼的公益性广告,公益性广告数量不低于广告总数20%,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文明用语牌和提示牌,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
3、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三)路灯管理
1.城区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2.城区灯箱广告不少于30%用作公益广告。
(四)创文宣传
1、滨江广场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4-6块较大型创文宣传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牌;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播放创文宣传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五)工作人员管理
1、城管人员、环卫工人着装严整,遵章守纪讲安全;
2、坚守岗位,城管人员或场馆管理人员文明执勤,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
3、环卫工人积极完成清扫保洁任务,不留死角和盲区。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人:何晓燕)
(一)机关
1、督促检查城区内所有户外LED显示屏公益广告牌定期定时制作、播放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公益宣传广告。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4、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餐饮行业
1、各餐饮、食品单位环境整洁、卫生良好,门前无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2、经营户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无强买强卖经营性现象;
3、公共场所证照齐全,有《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
4、从业人员持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6、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小餐饮店必须要有禁烟、“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提示;
7、大型酒店、宾馆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二)药品行业
1、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公布药品举报电话,正常工作时间能认真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电话;
3、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三)超市、商场、市场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效期贴花、经营范围),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显眼位置要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3、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
4、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承诺制执行良好;
5、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并有人受理;
7、服务场所内环境整洁,外部环境整洁,机构标识无污损;有明显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通道、厕所、服务台、取款机等设有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8、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
(四)校园周边商店
1、无无证经营门店、无“三无食品”(无厂名无厂址 无许可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文具、玩具、饰品;
2、出售烟酒商店在显著位置有“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提示牌。
八、县教育局(责任人:胡佐军,重点测评点:双牌二中、四中、一中、一小、明德小学、三小)
(一)教育局机关
1、学雷锋志愿服务理念普及。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悬挂统一标识,有常备设施,并常态化开展活动,一年至少4次(要有相关图片、文字资料)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中小学校
1、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做到净化、绿化、美化,同时具有浓郁的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2、加强学生的入学常规和文明礼仪教育,全体师生要求服装整洁,使用普通话,文明礼貌待人。
3、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
4、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5、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6、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7、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8、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要求中小学生熟读并牢记“
9、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办一份文明创建手抄报”、“我的中国梦”、“做文明小公民”、秉承传统讲文明—知书达理诵经典、“我是文明宣传员”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宣传学习活动,和“全家共谱文明曲”、“签订《家庭文明公约》”等活动。要有方案、文字资料、图片视频等;
10、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11、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悬挂统一标识,有常备设施,并常态化开展活动,一年至少4次(要有相关图片、文字资料)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咨询室)
城区中小学校设有心理健康辅导站,有人员、有场地、有记录、有制度等,活动开展正常。
九、科商粮经信委(责任人:李胜华,重点测评点:步步高超市,步步升超市)
(一)服务环境整洁。
1、服务场所环境整洁(①内环境整洁;②外部环境整洁;③机构标识无污损);
2、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LED电子显示屏要飞播创文宣传标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
3、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4、设置咨询服务台(①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②有便民服务箱;③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5、购物、收银等柜台整洁有序,无拥挤现象;
6、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①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②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③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7、辖区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80%以上的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8、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有记录、图像等资料。
9、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志愿者);
10、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
11、通道、厕所、服务台等设有无障碍设施,标识醒目并能正常使用;
12、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13、“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有醒目标牌;
(二)服务制度健全。
1、开展行业诚信服务活动,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并有效执行;
2、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有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及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3、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证经营;
(三)服务文明规范。
1、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仪态端庄、挂牌上岗;
2、工作人员使用礼貌用语,服务热情;
3、无假冒、“三无”、过期产品出售,所有商品明码标价,无强买强卖现象。
十、县市场管理中心(责任人:周厚瑛,主要测评点:综合大市场)
1、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有效期贴花、经营范围),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无强买强卖现象;
2、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5、市场设有公平秤;
6、市场内划行归市,生熟食区分开,从业人员配戴卫生工具;
7、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柜台、摊位摆放有序。市场内地面干净,无污积和积水,环卫设施齐全,保洁人员跟踪保洁;
8、营业员使用文明语言、做到礼貌待客;
9、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承诺制执行良好;
10、公布投诉电话并有人受理。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并有投诉处理记录;
11、创文宣传氛围浓厚,有创文永久性标语和创建宣传栏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市场内有文明用语、温馨提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临时卡和便民服务箱,市场内显著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12、工作人员佩戴工作牌,准时到岗守岗,认真管理和报备;
13、市场内无车辆停放,场外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通道零担;
14、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出店经营、场外经营和摊位外经营现象;
15、熟食及半成品柜台应配有防尘、防蝇“三防”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配置加热或冷藏设施,不得露空售卖;
16、严禁注水肉和病畜禽肉以及国家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上市;肉品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志及证明,并持有进货发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十一、县卫计委(责任人:崔善军、谭四军,主要测评点:县人民医院)
(一)优美的服务环境。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志清晰,院内车辆停放有序;
2、设置咨询服务台,有导医服务、志愿服务岗、便民服务箱等;
3、有文明创建宣传栏和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栏,文明创建宣传栏每季更换一次,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
4、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文明排队,无拥挤现象,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5、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6、有明显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7、通道、厕所、服务台、服务窗口等设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8、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9、有文明提示语或温馨提示标识;
10、医疗废水废物处置有设施设备,有记录;
11、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有遵德守礼提示牌;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标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
1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13、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二)服务制度健全。
1、服务制度、收费标准、办理程序等公开;
2、有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有投诉处理回复,投诉处理记录完整;
(三)服务文明规范。
1、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2、医务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 、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3、病人候诊区、门诊区、输液室秩序良好;
4、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5、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在县人民医院挂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保收费窗口有明显标志,告知病人挂号、收费地点。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悬挂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费处;
2、将POS机放置在收费窗口,方便医保病人随时刷卡。收费必须提供电脑发票。将历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作为法律文书,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公室,随时备查。
十三、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责任人:盘继猛)
1、经营性公共场所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十四、县住建局(责任人:唐学选)
1、建筑工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并悬挂张贴有关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文明县城创建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内容比例不得少于30%的比例;
2、加快旧城提质改造工程进度和扫尾工作,尽快完成万山路、紫阳路、车站路、金石街等街道的提质改造,所有街道行道要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3、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环境和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并上墙公布;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
4、企业无使用童工现象。
5、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6、日月湖西岸(潇水路)绿化带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爱护花草、遵德守礼等提示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文公益广告牌。
7、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十五、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人:王绍德,重点测评点)
(一)优美的服务环境。
1、政务服务大厅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2、设施齐全,政务服务大厅有服务对象休息场所。大厅秩序良好,文明排队,等候时间不太长;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室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
4、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5、各类业务指示牌准确到位;
6、设置咨询服务台(①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②有便民服务箱;③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7、设有禁烟标示,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志愿者);
8、无障碍设施和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良好(①通道、厕所、服务台、服务窗口等设有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②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二)优良的服务质量。
1、有工作制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统一着装;
2、工作人员准时到位、无擅自离岗现象;
3、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热情服务,态度良好,杜绝服务禁语;
4、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记录),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咨询台、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未缺失意见簿和投诉处理记录,在投诉记录中,无审批、执法部门乱摊派的情况。
十六、县文广新局(责任人:桑显英)
1、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2、搞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青少年活动中心)
①、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②、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显眼位置设有创文标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4、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5、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十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蒋卫文)
(一)网吧监管
1、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
2、监控设备完好,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网吧不能登陆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4、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看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
5、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6、没有无照(营业执照)经营的“黑网吧”;
7、网吧装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绿色上网软件;
8、按规定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规范挂在显眼位置);
9、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未被占用、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二)文化市场
1、无非法经营出版物门店;无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
2、图书、音像、报刊等出版物经营场所无销售侵权盗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
3、中小学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
十八、县民政局(责任人:蒋瑜)
1、有慈善超市、接收捐助站点等慈善捐助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专款专用;
2、流浪乞讨儿童救助;
3、街道路牌设置完善、规范,无污损。
4、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5、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6、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十九、县人社局(责任人:刘世春)
1、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0746—7725588)线路畅通,工作人员服务热情,验证半小时之内的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4、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县司法局(责任人:吴永友)
1、法律服务热线(0746-7723148)保持畅通,工作人员服务热情;验证半小时之内的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2、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组建社区法律志愿服务队;
3、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4、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5、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一、县水利局(责任人:胡志波)
1、潇水河(城区段)流域飘浮物的打捞和清理;
2、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3、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4、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二、县房产局、泷泊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于牧青、刘飞轮)
1、督促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清理“牛皮癣”,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并设置“遵德守礼”标语牌;
2、强化对廉租房小区、公租房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按物业管理标准督导到位;
3、有物业管理的社区,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有值班人员、制度上墙、有志愿服务活动记录;
4、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5、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6、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三、县全民健身中心(责任人:廖武宏)
1、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教育观众文明观看各种文体比赛,并保持体育馆干净整洁;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4、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四、县科协(责任人:李忠)
1、辖区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80%以上的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2、定期开展全县性科普志愿者活动,举办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二十五、团县委(责任人:杨军艳)
1、 规范管理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伍;
2、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博客注册和关注“文明永州”博文并每月转发200篇以上。
2、监督管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二十六、县妇联(黄涵)
1、开展“四德”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有方案、有相关图片、文字材料)
2、维护妇女正当权利。
二十七、县残联(责任人:李剑)
1、设有助残服务联系点(县残联一个、县城各社区各一个),活动开展正常,有专人负责,各项制度、资料齐全;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4、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八、县电力局(责任人:吴海波)
1、 城区户外配电箱干净整洁,有明醒标志;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
4、设置咨询服务台(①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②有便民服务箱;③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十九、县消防大队(责任人:杨新志)
1、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2、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三十、泷泊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刘飞轮)
1、督促指导各社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3、市民学校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有活动记录;
4、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组织文体志愿者定期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正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6、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7、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8、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9、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十一、城区各社区(责任人:社区各书记(主任),重点测评点:阳明社区、林峰社区、青龙洞社区)
1、社区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路灯和楼道灯无破损;
2、栋间道路硬化,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沟渠露天排水,无积泥、无积水、无堆物;
3、居民楼道干净整洁,无垃圾、无堆物、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查间距稍远的2栋房子);
4、居民楼下水道、化粪池及时维护,无堵塞溢冒污水现象;
5、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市民学校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有保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有活动记录,坚持向居民长期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6、室外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无破损,功能良好;
7、学雷锋工作部署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①继续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每项活动有记录;
②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微心愿活动,创办微心愿墙,有活动记录;
③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促进社区和谐,有相关资料;
④有物业管理的社区,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有值班人员、制度上墙,有志愿服务活动记录;
8、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调解记录,充分发挥作用;
9、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居民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
10、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
11、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社区和各居民小区都要粘贴公布居民公约、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等相关内容。
12、将《2014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调查问卷》印发到市民手中,做到人手一份,让广大市民能够知晓如何填写问卷,提高问卷回答的准确率。
三十二、“道德讲堂”重点迎检单位: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责任人:黄文德、骆雄、罗卫民)
(一)道德讲堂布置
1、“道德讲堂”内有醒目标识;
2、有道德格言、修身经典等道德文化氛围;
3、环境干净整洁。
(二)道德讲堂活动内容相关材料
统计2015年1-10月开展的各种活动: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五个规定环节,定期开展活动,通过“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送一份吉祥”的活动流程,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累计开展3次以上,并有活动记录(含图片、音像资料、新闻报道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
成立志愿服务组织,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一次以上),方案、花名册、活动记录、图片等资料齐全。
(四)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⑤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十三、各责任路段责任单位(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 创文宣传
1、本单位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牌;⑤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有条件的要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个一”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要做到有文字、图像或影像等资料。
3、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
1、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2、各单位责任段有定期的卫生大扫除制度,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清扫保洁。责任段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暴露垃圾、粪便、杂草、污物和废弃物;
3、责任段内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乱泼污水行为。门面经营做到“货不出门”,不得“骑门”或在屋檐下经营。一、二、三类主要街道无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现象。行人、司机遵守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和乱停乱行的现象。大、小汽车应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摩托车统一停放在人行道上,车头统一向外并与路沿石平齐,做到停放有序。
(三)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1、教育引导责任段市民群众自觉做到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五包”知晓率、执行率100%,做好本责任段文明劝导教育工作。
2、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3、劝导各种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不乱停乱摆,制止路口非机动车撞红灯、停车越线、争道抢行、逆行和带人等违章行为;
4、劝导和制止行人撞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和其他不按规定行走等违章行为,对发生在交通路口、街道上的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案,并协助交警维护好事故现场的秩序;
5、劝导和制止路口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制止其驶入机动车道内,为学龄前儿童和不能够辨认或者不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智力障碍和肓人引领其过街;
6、引导乘客先下后上、前上后下、有序乘车、并劝导和制止下车乘客随意横穿马路等违章行为;
7、劝导和制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沿街散发卡片、沿街打麻将等不文明行为;
8、劝导和制止市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以及看相、卜卦、算命、乞讨人员在街道上逗留,街道、行人道和交通路口无乱堆放物品,无各种店外店及各种临时摊担(政府规定定点安排的除外)等经营行为;
9、劝导市民自觉维护好市政、环卫设施,制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电杆、树木上乱贴、乱刻划、乱涂写。
10、将《2014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调查问卷》印发到市民手中,做到人手一份,让广大市民能够知晓如何填写问卷,提高问卷回答的准确率。
(四)文明劝导员工作纪律
1、文明劝导员按规定统一配戴“文明劝导”红袖章;
2、文明劝导员准时到位、无擅自离岗现象;
3、文明劝导员劝导规范,热情服务,态度良好,杜绝劝导禁语;
4、对责任段内群众反映的问题,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记录并报上级领导或机构,请求协助解决。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