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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昌明:对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综述

作者:熊昌明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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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自上而下分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县、乡两级作为第二批活动开展单位,要求今年年下半年基本完成。那么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怎样一个历史过程?践行群众路线的意义是什么?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群干部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把活动开展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一、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历史演绎是群众路线的思想源泉。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是中华历史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源远流长,萌芽于夏商周,形成于春秋战国,发展于秦汉,成熟于隋唐,补充于宋元明清。所谓民本思想,就是指主张以民众为社稷之根本,并以民众为发政施治之基础与标准的政治学说。即《尚书》和《谷梁传》所说的“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和“民者,君之本也”。

  在中国的原始社会中,统治者把自己塑造成是代天来统治人民的,后来经过了伐桀灭纣战争,人们开始发觉“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人心向背对政治影响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于是西周政治家周公提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民”的地位开始上升。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各种思想相互激荡、相互共鸣,“民本”思想逐渐成型。儒家孔子由“仁”衍生出“重民”、“爱民”的思想,要求统治者对待民众要“仁”、“宽”,因为“宽则得众”。继孔子之后,孟子提出了“仁政”的一系列民本思想,阐述了“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的规律,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进一步主张国君要“乐民之乐”、“忧民之忧”。除了儒家提出自己的见解以外,道家老子以“反者道之动”的哲学主张为依据,提醒统治者“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要薄赋敛、止战争。墨家墨子以“兼爱”为核心,主张君要“尚贤”、“节用”、“非攻”等,要关心人民疾苦,“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到了汉代,民本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贾谊提出了“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的民本大义,要求统治者坚持“民为邦本”的原则。到了隋唐,民本思想趋向成熟。唐太宗亲身经历了灭隋战争,深知“国以民为本”的重要性,故常引“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的古语来规诫警醒自己和子孙们,“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在宋元时期,国家战乱频发,民族矛盾不断,但民本思想仍在不断继承中发展,理学家朱熹则明确提出了“国以民为本”的主张,要求“置民以产”,实行“经界”、“社仓”等措施来满足百姓的要求。在明清之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这一社会状况的新变化则给民本思想注入了新的内容。黄宗羲充分肯定了“民”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对君主专制进行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大胆的批判,提出了“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的思想,这一思想为“民本”注入了一些新的内容。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不断演绎进化,指导和要求历届统治阶级把民众作为社稷的根本,以民众为施政的基础,承认、重视民众在社会政治、经济和道德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统治者重视人民,保护人民,取信于民,为人民造福,关心民心的向背,把人民视为国家的根本命脉,也为后人执政提供了“重民、爱民、保民、利民、取信于民”的理论素材和思想源泉。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创立为群众路线提供了哲学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再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从而形成指导现实工作正确开展的理论体系。虽然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可以为党的工作开展提供理念,但严格来讲,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才能真正指导党的群众工作的开展,这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虽然没有提出过群众路线的概念,但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中曾有阐述过“群众”、“群众观点”。1844年,马克思、恩格斯在著名的《神圣家族》一文中,就深刻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847年,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他们还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固然,这些思想和观点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创立者,在“究竟是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还是少数精英人物创造了历史”这个问题上,有着自己明确的科学回答。唯心史观认为只有帝王将相、英雄豪杰、圣人等“超人”及其精神、观念、意志才是历史的动力和创造者,当历史处在关键时刻或十字路口,只要他们一个闪念、一个主张、一个突如其来的主意,就可以改变整个历史的走向,因此,他们才是历史的主人,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广大民众不过是他们的追随者和仆人。唯心史观还认为,“历史是由有本事从上帝那里窃取隐私思想的人们创造的,平凡的人只需要应用他们所泄露的天机。”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以人们首先必须吃、喝、穿、住,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等活动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批判了唯心史观,最直接明了地揭示了这种历史观在民众问题上的偏见。他们阐述了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历史造就了英雄,英雄如果离开广大群众的力量都将一事无成。基于这一逻辑关系,认为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的主体,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和体现者,是决定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论述,在生产方式的变革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在生产力的三要素中生产者即“人”的因素是主要的,而“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因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由社会生活到生产方式,由生产力再到生产力主体的层层递进分析,从而表明了唯物史观关于群众问题的基本立场。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还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指出了“正是由于资本的剥削,把社会上占人们大多数的民众推向了贫困的境地,这就必然导致这部分人对这个制度的反抗。因此,作为这种反抗运动的主体,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作为这种反抗的理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其宗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直接将群众的主体,定位于无产阶级,从而明确表明了其群众观点的价值诉求。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在反抗资本主义的运动中,必须注重发挥政党的作用。而作为领导和组织无产阶级的政党,除了必须了解运动的条件、进程和预见其结果,还必须始终坚持无产阶级的长远利益。不如此,无产阶级政党就无以唤起民众,也不可能实现解放人民的目标。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民众的利益,必须防止官员由人民的公仆蜕变成人民的主人,为此无产阶级政党要实行普选制,一切公职都要由选民选出,并可以随时撤换。公职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其报酬应与工人相同。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政权始终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的性质。总言之,马克思、恩格斯这一论断,既是对广大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更是马克思、恩格斯群众观的集中体现。这一群众观点主要包括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等。

  综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具有内在的伟大力量,可以自己解放自己。因此,共产党的根基必然在群众,血脉联系始终是群众,力量归集一定靠群众,如若离开群众就将一事无成,只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才是党创造群众路线最坚实的哲学基石。

  三、中国民主革命的实践为群众路线提供了理论启示。

  群众路线有了思想源泉,有了哲学基础,那么她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呢?考察群众路线的形成过程,必须把群众路线概念的提出和群众路线思想内容的形成区别开来,因为概念的提出不等于思想的形成。事实上,群众路线概念的使用和思想萌芽出现较早,而群众路线思想的基本形成以至完全成熟,则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一)、群众路线的意识萌动和思想萌芽。

  翻开历史清晰可见,1911年的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它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但由于辛亥革命没有真正代表最广大劳苦群众的利益;没有彻底的反帝纲领和坚决的反帝行为,而是革命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以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利益来乞求换得支持;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整个革命过程严重地脱离了人民群众;没有看到人民群众是革命力量的活水源泉,是革命胜利的必备条件,对工农人民群众存在偏见,认为清朝的灭亡、革命的胜利是“上层”的功劳,“下层”只需安守本分、照旧做事就行,导致一些州县的贫苦农民抗租拒债,各反正省区特别是立宪派、旧官僚控制的省区,却先后出现了军、政镇压工农群众事件,革命党人与工农关系恶化,最后以革命政权被篡夺而告终。

  1916年年初,陈独秀在自己所创办的《青年杂志》上发表文章《一九一六》,对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等政治运动的结局进行分析,认为只有占少数人的政党在运动而占绝大多数人的国民却“若观对岸之火,熟视而无所容心”是政治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1917年1月,陈独秀受蔡元培之邀就任北京大学的文科学长,与北大挚友李大李大钊一起创办《每周评论》开辟了《国内劳动状况》一栏,刊登了诸如《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上海人力车夫罢工》等文章,认识到群众参与现代政治的重要性,开始关注底层劳动群众的日常生活。1920年的3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刊发了的其重要史章《马尔塞斯人口论与中国问题》,文献显示陈独秀已经开始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解释中国社会问题。1920年4月,第三国际的代表维经斯基来到中国,谋划建立中国的共产主义组织,在李大钊的推荐下,他随后来到了上海,找到了身在法租界的陈独秀、李汉俊等人座谈,向他们介绍苏俄与布尔什维克党的情况,他们得出了一致结论并告诉到上海“避难”的张国焘,中国“非走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道路不可”,因为“俄国革命的经验也如此”。1920年5月1日,作为“五一劳动节纪念号”而出版的《新青年》杂志开设了《对于俄罗斯劳农政府通告的舆论》专栏,来表达陈独秀对新生苏维埃俄国政权的欣赏,陈独秀的思想也开始趋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斗争方式。1920年11月,由陈独秀亲自起草所制定的党的重要文献《中国共产党宣言》提出了党的任务是“一定要向工人、农人、兵士、水手和学生宣传”,“组织和集中阶级争斗的势力”,“引导革命的无产阶级去向资本家争斗”,从资本家手里取得政权并“要将这政权放在工人和农人的手里”。1921年7月23日,没有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陈独秀委托包惠僧带来了一封《致各位代表的信》,信中的第四点提出党要“慎重进行发动群众”的组织原则。同年11月,陈独秀从广东返回上海正式主持党的领导工作,在他的主持下,党的中央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通告的第二部分即是组织工会开展“劳动运动”。

  上述说明,受辛亥革命运动失败的教训影响,陈独秀的群众路线意识已经萌动,虽是雏形尚不成熟,但已“启蒙群众”,让群众实现“伦理上的觉悟”。这种萌动了的群众路线思想,在后来指引着党的二大至六大通过的许多决议案都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争取群众等为工作部署和要求,比如二大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三大通过的《农民问题决议案》、四大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五大通过的《对于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决议案》等,同时这些文件精神又加速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萌芽。

  (二)、群众路线概念的提出。

  在党的六大前,群众路线思想意识虽已萌芽多年,但尚未有过任何有关群众路线的用词和概念阐述。从历史文献资料看,最早使用“群众路线”一词的是李立三同志,第二个使用“群众路线”的是周恩来同志,第三个使用“群众路线”的是毛泽东同志。

  1928年11月,李立三同志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党的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词。当时李立三口述的“争取群众路线”实际上表达的是“争取群众的路线”,只是近似的还不是严格的“群众路线”概念。真正的“群众路线”概念提出是1929年9月,由陈毅同志根据周恩来同志的谈话和中央会议精神起草并经周恩来同志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即九月来信)中三处提到的“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但此次的群众路线概念的提出还没有群众路线的内涵与基本内容的制定。受此启发,1929年12月毛泽东亲自起草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他在决议中坚持把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作为红军应当担负的重大任务,反复强调了群众工作对于红军存在的意义,指出“过分相信军事力量,而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单纯军事观点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从而强调了树立群众观点的极端重要性,同时提出了“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的工作方法。之后他在一系列文章、讲话和指示中比较多地阐述和强调了深入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相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关心群众的问题。1930年3月,他在《中央给广东省委红七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强调一切工作中应尽量采取发动群众的工作方式的时候,提出只凭上面的命令而“非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必然会造成苏维埃政权的危机。

  可以说,毛泽东同志才是党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深刻思考和阐发党的群众路线概念的第一人。

  (三)、群众路线的孕育产生与地位确立。

  古田会议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基本形成,它所规定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着重从思想上建党这一独特的党建道路,对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1930年5月19日,参加共产国际东方部工作的张闻天得知国内已经出现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后,在中共中央党内刊物《实话》上发表《论两条战线的斗争》论文,提出:“一方面要同群众运动的尾巴主义作斗争,要站在群众的前面领导群众向前,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同跳过群众的现象斗争,要同群众在一起,领导群众向前。”1932年11月18日,张闻天在中共中央机关报《斗争》上发表文章,尖锐批评宣传工作中种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教条主义表现,并把它斥之为“党八股”(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1933年2月至9月,张闻天以《关于新的领导方式》在《斗争》上连续发表4篇论文,特别是《学习领导群众的艺术》一文,再次批评一些党的干部命令群众、不能倾听群众意见的官僚主义领导方式,对党与群众的关系作了系统的论述。张闻天的这些论述,虽尚未直接使用“群众路线”的概念,但是已抓住了群众路线的实质,击中了“左”倾错误的一个重要方面。1930-1934年间,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必须注意经济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著作中论述了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在这些论述中,毛泽东结合党的各方面工作,特别是结合党的思想路线,提出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观点。第一,党的正确而不动摇的斗争策略是要在群众的斗争中才能产生的;第二,党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群众生活的组织者、领导者,只有密切注意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才能代表群众、获得群众的拥护;第三,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以及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第四,动员群众的方式,不应该是官僚主义的,也不应该是命令主义的,而应该是群众化的方式。1935年1月,遵义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一次“围剿”的总结决议》,不仅深刻批判了无视中国革命战争特点的“左”倾军事教条主义和取消党的集体领导、实行个人包办的极恶劣的“左”倾领导作风,而且还肯定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革命军事家根据中国革命战争特点制定的、充分利用敌之弱点和我之强点,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力量的一整套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既确定了毛泽东在党内的领导地位,又确定了群众路线对党的工作的指导地位。1936年4月,刘少奇作为工人运动领导人为肃清关门主义与冒险主义的错误倾向指出:“关门主义与冒险主义,表现在完全不懂得领导群众的艺术,不懂得领导党和领导群众的不同。常常不懂得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与条件,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提出群众可能接受的部分口号、要求和斗争的方式,去发动群众的斗争。而是常常要群众去背诵我们的基本纲领和基本口号,或是提出今天群众还不了解,还不能接受的口号、要求和斗争方式,去强迫群众接受,强迫群众斗争。”1937年5月,他就开展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指出:“党是群众的领袖,群众的先锋队。但我们在群众中的党员能够成为群众的领袖,那完全不是由于法律的规定,不是由于党的任命,而是由于我们的党员能够了解群众,能够牺牲自己,最忠实地为群众的利益而斗争。”同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凤凰山的窑洞里完成了《实践论》、《矛盾论》等哲学著作的写作,为群众路线思想的产生奠定了哲学基石。1939年11月3日,陈云在《开展群众工作是目前地方工作的中心》一文中指出:“要使我们的工作以及我们的抗战能前进一步,最根本的的问题,就是群众工作”,“要联系党的各方面的工作,使党的各方面工作都能进步,各方面工作都能够发展,都能够健全,基本的环节就是开展群众工作。”1940年1月22日,陈云在《论游击区的一个重要斗争形式--游击小组》一文中指出:“敌后抗战是长期艰苦的斗争,要把敌后抗战坚持到胜利,就要以群众路线为中心”,“发动群众,开展群众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发展的基础”。1940年8月,董必武在《更好地领导政府工作》中确指出:“政府的权源出于群众,政府负责人是群众代表选举出来的,政府的权威不是建筑在群众的畏惧上,而是建筑在群众的信任上”。1943年6月,毛泽东发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高度,第一次论述了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945年4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作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进一步论述了党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基于此,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有关总纲部分修改的说明,用近1万字的大篇幅以《关于党的群众路线问题》为题,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由此可见,中国的土地革命时期(1927年~1937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真正孕育期,而党的七大以及在七大上通过的新修党章确立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地位,是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里程碑。这条线必将“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甚至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塘底乡人民政府 熊昌明)

作者:熊昌明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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