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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创亮点坚持“四突出”

作者:卢顺林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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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紧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工作创新,坚持“四突出”,扎扎实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用法律约束人,用制度来管人。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与传递,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登记与交接、解矫与收监等工作,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整个环节过程的有效衔接。

  二是突出一个“质”字。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矫正小组责任人员、矫正小组家(亲)属人员的“三员”队伍建设,开展个性化个体矫正,强化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思想和行为方面的综合治理,通过开展走访慰问、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和法律咨询等方式,切实提高矫正质量。

  三是突出一个“帮”字。开展监管,重点在帮教工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乡镇(场)司法所和乡镇(场)派出所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管控。对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其生活中的急难问题,促使他们打消顾虑,认真改造,减少再犯新罪的发生。

  四是突出一个“引”字。通过在村和社区宣传栏及相关媒体的宣传引导,为社区服刑人员营造良好的矫正氛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期间,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及家庭,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引导他们主动配合司法所工作,实现了强效能、强监管、减少风险的目标,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卢顺林)

[编辑:唐 娟]
[责编:蒋国庆]

作者:卢顺林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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