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文明劝导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组于8月9日-8月14日对全县31个责任区进行了督查,通过此次督查发现全县整体态势良好,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8月9日-8月14日,全县31个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每天都坚持到岗到位,其中表现突出的有:
1、领导高度重视。8月9日,第14责任区中的教育局副局长秦伟利用公休日带队在责任区内进行文明劝导,并沿途清理杂草废物。8月10日,第12责任区中的经信委主任胡志波、第26责任区中的房产局局长蒋喆利用公休日带队到责任路段做劝导工作并清理杂物。劝导难度大的第20责任区中的阳明路黑石巷交叉口至电线杆路段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迪文和县住建局局长何田昌多次带领各自单位的干部职工深入责任区,劝导和制止群众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该路段基本做到了车辆人流畅通、卫生整洁,整体效果明显。
2、劝导员认真履职
8月10日,第21责任区中的人社局文明劝导员在劝导的同时收捡杂物垃圾。8月11日,第1责任区中的县委党校劝导员在值班过程中积极与商铺签订责任书,同时,自带卫生工具进行卫生清扫;第18责任区中的移民局劝导员耐心细致劝导,成功劝导车主将多日停放在平阳路与阳明路交汇处喷泉旁的一老式三轮摩托车移走。8月12日,第1责任区中的县委党校、第19责任区中的县编办、第21责任区中的人社局、第27责任区中的武警中队等责任单位的文明劝导员一边劝导,一边清扫街道,表现可嘉。8月13日,第3责任区中的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第14责任区中的县教育局、第30责任区中的团县委、县妇联等责任单位在劝导车辆、小摊小贩乱停乱摆的同时手持撮箕、扫帚清扫街道,树立了良好的榜样。8月14日,第21责任区中的人社局文明劝导员在值班时拿着火钳、塑料袋收集垃圾,履职情况较好。
3、创建氛围浓厚。8月12日,第21责任区中的烟草局高举"创建文明县城"的红旗,并拉着禁烟的横幅进行环城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第22责任区中的县政法委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宣传力度大,创建有重点、有特色,并帮助辖区居民制定了《村规民约》,认真落实了"五包"责任制管理,并印发了四期本责任区的创建专报。
二、存在的问题
1、街道卫生方面:8月11日上午9:30,由县民政局牵头的第29责任区中太子乐早餐店门前行人道上顾客用过的纸巾随手乱扔,严重影响了城区卫生。8月12日,由县水利局牵头的第31责任区中水利局斜对面心连心酒店屋后小巷的成堆生活垃圾仍未清除,该卫生死角已由创建办督查组人员于上周五(8月8日)电话告知但仍未处理。
2、占道经营方面:8月9日,由环保局牵头的第13责任区中泷泊镇负责的潇水大桥-南岭集团路段有占道晒谷子的现象;由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中县电子政务办和县气象局负责的大电线杆-名鹰服饰路段菜农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县市管中心负责的综合大市场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摆、乱搭乱建现象较为严重。8月13日,由县人口计生委牵头的第23责任区中信访局负责的文化路中间段有成堆的垃圾堆放在垃圾桶周围未及时清理。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各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要加强履职。到目前为止,全县31个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虽然都能到岗值班,但是大部分责任区的劝导员只是为了应付督查组人员的督查而并未履行文明劝导职责,对于责任区内市民随手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未进行劝导。今后,希望各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在值班过程中要认真履职,维持本责任路段的卫生干净整洁,门店经营规范,并及时劝导和制止其他不文明行为,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我县创文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