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领导安排,2014年8月19日上午,县纪委、县作风办、县委督查室、县委专项整治问责办公室、县公车整治办组织人员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部署会会纪会风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无故缺席人员和未贴标识公车通报如下:
一、无故缺席人员
彭永胜(电力局局长)、唐静(联通公司经理)
二、前挡风玻璃未贴标识公车
国土局湘M72583房产局湘M72519
物价局湘M72571
经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上述通报人员个人罚款200元,单位罚款400元/人,扣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100分制);被通报车辆司机各罚款200元,单位罚款400元/车,扣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100分制)。
中共双牌县纪委
县作风办
县委督查室
县委专项整治问责办公室
县公车整治办
2014年8月20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