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黄锦先)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国家级生态县活动中,县司法局立足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纠纷化解等职能,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组合拳,积极为“两创”保驾护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普法先行,凝聚两创共识。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主题宣传月活动,利用互联网、电视台、广播、报纸、宣传栏、活动展板和双牌法治网、双牌司法行政网、双牌司法行政新浪官方微博及手机短信群发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发动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分赴环境污染治理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一条街活动,积极宣传“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做法,引导广大群众统一思想,增强环保意识,坚持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1-12月份,全县共开展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编制印发等相关法制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6000余人。
服务紧随,强化依法治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组织、引导全县律师分别以政府、社区法律顾问的身份,积极参与“两创”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参与县领导信访接访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解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政府决策部署,争取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双牌县委政府于7月2日下发《双牌县2014-2016年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调解断后,扫除治理障碍。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依托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及时收集、分析、化解涉及污水排放的邻里纠纷、防洪拆迁安置纠纷和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引发的相关纠纷。聘请1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让他们在监督“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及时发现相关纠纷苗头,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与群众参与调解,实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为“两创”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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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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