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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月份在城区集中开展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通报(第1期)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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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巩固前期创建成果,通过开展综合专项整治月整治工作,推进强势创建。根据县委文明创建推进会的安排,四月份在城区集中开展综合专项整治活动。4月1日至4月10日,县创文办督查组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综合专项整治工作前期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从目前已经检查的单位来看,基本上按照活动安排周密组织、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单位院内整洁干净,绿化、亮化工程稳步推进,均设有文明创建宣传栏,大部分单位设有24字核心价值观和20字文明道德规范宣传栏。电视台、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泷泊镇等按照整治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基本上达到了前期整治效果。

  在综合整治活动中,表现好的单位有:(一)县交警大队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从4月1日起每天安排30余警力,分4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副队长带队分布到县城各主次干道、主要路口,进行车辆综合整治。大队长每天不定期对各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在这段整治过程中,全县车辆基本按要求停放,乱停乱摆的现象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良好。(二)县城管局会同打鼓坪林场、园林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打鼓坪林场宿舍楼前迅速动工修建集绿化、停车场、健身场于一体的小型游乐园,目前已初具规模。(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整治力度大,措施过硬,清理了紫金北路占道洗车点4个;清理紫金中路零、散、乱广告牌16个;拆除乱搭乱建的伞棚6个;处理乱停乱摆的摩托车22台,同时加大了城区违法建筑巡查和城区违规蔬菜种植地摸底力度。(四)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国税局、地税局、县农商行、县财政局、工商局等单位,院内卫生整洁,绿化种植井然有序,创建宣传氛围较浓。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虽到岗,但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横马路、随手丢垃圾、车辆乱停乱摆、占道经营等现象没有及时劝导和制止,不履职的现象较为普遍,应付了事。

  2、第23责任区、第31责任区等责任区卫生状况较差,落叶和零散垃圾随处可见,环卫部门和责任单位都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扫和处理。

  3、城区内的早餐店、铝合金制品加工店、水果兜售车辆占道经营的现象严重;黑石巷猪肉摊长期不进市场经营,流动于市场外经营的问题突出。

  4、城区内“摇摇车”随时随地乱停乱上下客的现象严重。

  5、城区内“白改黑”路段,街道路面与人行道接口处高低不平,长期出现积水现象严重。

  三、工作建议

  为使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更佳效果,结合督查情况,现提出下列建议,希望各责任单位、职能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1、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文明劝导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文明劝导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文明劝导相关制度,切实发挥文明劝导作用,通过文明劝导做好环卫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

  2、县城管局要切实加大各责任区环卫保洁力度,对城区街道和绿化花带进行重点清扫,及时清运积存垃圾,确保城区环境干净整洁。

  3、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大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城区内的早餐店、铝合金制品加工店、文化广场、兴隆街、黑石巷等路段水果兜售车辆、黑石巷猪肉摊等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

  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要加大对“摇摇车”随时随地乱停乱上下客的整治力度。

  5、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白改黑”路段与人行道接口处排水系统,杜绝街道坑洼积水现象,方便群众生活和出行。

  双牌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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