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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作风督查通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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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作风督查通报(2015年第13期)

  一、违规使用公车:经查实,信访局湘M73743在5月3日外出,节假期使用公车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按要求报告,购买物品不属应急物品,不能提供相应票据,出车理由不充分,出车时间较长。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双办发[2014]1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1、对县信访局处以作风罚款400元,扣除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2、责令县信访局对公车管理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在5月8日前报告县作风办。

  二、未按要求封存公车:经查实,5月3日下午,县人民医院湘M74201公车违规停放在工业园境内小区。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双办发[2014]1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1、对湘M74201驾驶人处以作风罚款200元;2、对县人民医院处以作风罚款400元,并扣除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责令县人民医院调查落实驾驶人,并对公车管理进行整改,调查、整改情况在5月8日前报告县作风办。

  三、公车无标识:经查实,5月2日上午,县国土局湘M72385、湘M73890封存在单位,但无公车标识。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双办发[2014]1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1、对湘M72385、湘M73890驾驶人各处以作风罚款200元;2、对县国土局处以作风罚款800元,并扣除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2分。责令县国土局调查落实驾驶人,并对公车管理进行整改,调查、整改情况在5月8日前报告县作风办。

  双牌县作风办
  2015年5月4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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