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015年第15期
关于蒋昌明、蒋峰违反出勤纪律的问责通报
经查实,县物价局蒋昌明4月20日至4月24日请假无假条,4月27日不在岗,5月6日下午、5月7日下午迟到;5月11日下午,县水利局蒋峰没请假外出,旷工半天。
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双办发【2014】19号和双办发【2015】8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1、对蒋昌明处以作风罚款200元,对县物价局处以作风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2、责令县物价局对出勤考核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出勤考核制度,建立人员去向台帐、请假台帐等,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在5月20日前报告县作风办;3、对蒋峰处以作风罚款200元,对县水利局处以作风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
双牌县作风办
2015年5月13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