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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对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双牌稳定的调查思考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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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我们党改革和改变传统治理方式的重大举措。双牌作为林业县、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建县时间不长,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较多;人口总量不多,但信访问题不少;社会稳定形势虽可防可控,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较多。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双牌稳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思考。

    一、双牌社会稳定面临的主要形势

    1、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诱发大量的不稳定隐患。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双牌群众到县及县以上部门信访超过453批1086次,与往年相比,总量呈上升趋势,无论个体还是群体,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是群体性隐患依然存在。如双牌大道建设涉及泷泊镇大路口村八、九组55户面临拆迁,因安置补偿等问题要求过高,至今没有达成协议,村民情绪激动,多次扬言集访,甚至阻工挠工;原人造板厂、粮食系统等县内集体企业近300名下岗职工,反映原来改制的补偿标准过低,强烈要求政府解决补偿问题;铁路“三线人员”(原参与修建湘黔—枝柳铁路农民)要求解决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生活困难问题,多次串联到市县相关部门集访,该群体涉及近500人;永江乡奎漯村五组与何家洞乡滑石板村三组因山林权属争执问题,多次来县里集访等等。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上访老户存在过激行为。一些上访老户因问题达不到本人要求,扬言采取极端方式报复社会;三是特殊群体比较活跃。部分涉军群体等因受周边县区影响及外来人员串联,蠢蠢欲动参加集访;四是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及突发性事件因赔偿问题,受害家属为达到目的,往往采取阻路、阻门等不理智的行为,滋生了很多不稳定隐患。

    2、治安刑事案件高发,公共安全等问题增多。各类治安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状况比较严峻,以2015年上半年为例。一是刑事犯罪仍然较多。县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52起,破案235起,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15名,其中刑事拘留111名,逮捕65名,移送起诉111名,抓获上网逃犯21人。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发案数仍然很大。全县每天均有一、二起刑事案件发生。二是抢劫、盗窃、涉毒等影响人民群众的犯罪有抬头之势。其中共立案“两抢一盗”刑事案件15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名,逮捕8人,移送起诉13人、毒品犯罪11起破获9起。特别是“2.13”放火案致1死3伤,主观恶性大,社会反响大,对双牌的社会稳定造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三是治安案件多发。全县共受理行政(治安)案件480起,查处245起,行政拘留492人。

    3、涉林积案调处难,群体性械斗易激化。双牌系“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林业大县,据统计,目前涉及山林权属争执问题高达2000余起,在市联席办挂牌督办的县际边界山林权属纠纷有16起,排全市第一。有的案子因部分证据遗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非常难处理;还有的争执时间长达十余年,甚至几十年,因时间跨度大,也面临证据难界定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涉林纠纷久拖难决成为积案。这些问题因涉及群众多,且属利益之争,极易引发群众械斗,给维稳带来困难和压力。如宁远县桐木漯乡大弯岭组因争夺阳明山张家冲山场,该村村民曾多次上山场盗伐林木,多次与我县阳明山管理局职工发生冲突。

    二、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少数单位及领导思想上存在偏见,认为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有的领导热衷于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不重视,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还有的领导不依法施政,盲目追究项目进度及效益,没有按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等,这样以来,导致各类问题叠加,引发大量的不稳定隐患。

    2、基层薄弱。据统计,双牌城区总人口约6万人,城区内林峰、阳明、青龙洞3个社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3-5名。社区目前的现状,办公条件落后、力量薄弱、职能单一,只停留做一些诸如计划生育、人口普查、城镇低保等辅助性工作,辖区内流动人口、实有人口等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出现矛盾纠纷处理乏力,社区呈“虚空”状况,难以真正发挥作用。自去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网格化建设,但进度不平衡,硬件建设不到位,软件配套跟不上,体制机制未理顺,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

    3、基础不牢。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之受地方财力的所限。目前,我县政法部门信息化装备和科技手段落后、队伍素质不高等制约因素仍然比较突出,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县内一些偏远乡镇派出所、司法所警力不足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探头数量没有做到全覆盖,这些都制约着双牌维稳工作。

    4、舆情难控。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双牌网络用户超过1万户,手机用户达12万人,网民规模超过4万人,网络普及率接近全县人口总数的30%,对县内发生的一些事件,少数网民喜欢上网炒作,也曾引发了网络舆情。从目前双牌政法队伍的情况看,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较低,没有一支专业的网评员队伍,对一些重大案事件和复杂敏感的社会问题,反应迟缓,常常被动处置。如打鼓坪信访人何某某非法上访被打击处理后,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炒作,发布一些与事实和真相不符的报道,造成了人心躁动。

    三、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1、部门齐抓共管,努力形成社会治理大联动。稳定是第一责任,是全社会的事,必须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一是搭建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组织体系。依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协调,分级包块,责任明确”的原则,建立县、乡、村(社区)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组织体系,确保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权威化、常态化。县一级成立社会治理大联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内各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助的指挥、协调和处置;乡镇一级设立大联动分中心,与县一级相对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辖区内各项事务的处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村(社区)一级设立村委大联动工作站,由居村支书或主任任站长,依靠治保会、社区民警、义务巡逻队等力量处理事物。二是依法科学施政,防范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各级各部门对重大建设、重大决策公开透明,尽量让社会公众参与,各项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未经听证会、论证会、风险评估等正当法律程序,不得组织实施,最大程度将不稳定风险降至最低。三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打造法治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构建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2、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努力开创源头大管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系统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让社区更和谐更安全。一是合理划分网格。在城区,以社区为基础,每个社区为一个网格,网格内按1000人的标准划分若干个单元网格,双牌县城区共有3个社区,总人口约6万人,应设三个网格,划分60个单元网格。二是做大做强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每个社区建立社区党工委、居委会、便民服务站、综治信访维稳站、网格管理站、综合办的“一委一会三站一办”组织体系;职能下放,把涉及到老百姓利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社区,方便群众办事;人员下沉,鼓励乡镇、县直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提拔重用干部注重从社区考虑,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社区级别按乡镇对待,工作人员配备在12人以上。三是改善社区硬件条件。社区办公用房的面积要标准化,现有的不低于500平方米,新建的要达到800平方米;网络平台要标准化。建立“智慧双牌”云平台,实现基础信息一网采录,社会事件一网分流督办;社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全部纳入财政保障。

    3、强化公共安全体系保障,努力促进治理能力大提高。一是抓政法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维护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抓打击犯罪活动。以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和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控发案,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单位为重点、家庭为基础”不同层次、联动互促覆盖全县的治安防控网。双牌城区现有视频监控探头128个,2015年再新增80个视频监控探头,要逐年增加投入,实现县城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农村地区村组路口也要逐步安装视频监控,家庭安防措施也要全覆盖,提高物防普及率,遏制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四是抓媒体应对和舆论引导。把舆情应对纳入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维稳网评员队伍,针对恶意炒作,及时予以驳斥;建立政法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发声,澄清是非;加强政法网站、微博的建设,搭建警民互动、民意沟通的新平台,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4、创新县、乡、村三级调处化解体制机制,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坚持用群众工作统领信访维稳工作,创新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县一级:建立县委群工部,明确职责职能,县委群众工作部应是县委负责群众工作的综合部门,全面负责群众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管理,与县信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全力化解县内重大信访问题及县际矛盾纠纷;二是乡镇(社区)一级:设立群众工作站,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一级政府协调处理群众问题的作用,负责辖区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对重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调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综合协调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镇(社区);三是村一级,探索在村全面建立群众工作办,夯实基层基础,织牢网底。在矛盾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好,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同时要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自治组织作用,实现基层事务自我管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作者系双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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