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牌地税稽公告[2016]1号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4:17
—分享—

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
《责成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
公     告

双牌地税稽公告[2016]1号

 

永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2016年1月4日已通知你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你公司逾期未提供涉税资料。2016年1月20日我局责成你公司2016年1月28日前提供给检查人员,你公司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2016年2月2日我局责令你公司在2016年2月25日前予以改正,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永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成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接受我局税务检查。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责成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本局地址:双牌县泷泊镇林峰东路58号
  电话:0746-7729915


双牌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2月5日

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责成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
双牌地税稽责提〔2016〕1号

永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请你(单位)将有关纳税资料于2016年1月28日前提供给本局检查人员。若拒不提供纳税资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提 供 纳 税 资 料 清 单

资 料 名 称

内 容 说 明

所 属 期 限

 

拆伙协议

会计师事务所在拆伙出具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报告

 

 

 

 

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1月20日

 

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双牌地税稽限改〔2016〕1号
                                                     

永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2016年1月28日前有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涉税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限你单位在 2016年2月25日之前予以改正,将相关资料提供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予以改正。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2月2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阅读下一篇

返回双牌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