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伍雯婧 杨祖峰)近日,失信被执行人陆某带着6万元现金来到到双牌县人民法院,主动缴纳了部分执行款,并就剩余部分款项同六位申请执行人分别达成了还款协议。
陆某是双牌县泷泊镇人,因承揽工程需要资金周转,自2011年起先后向几位债主陆续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月利率。但随后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约定偿还欠款,陆某先后6次被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生效后,陆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查询,此时陆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其欠下的债务,法院只成功执行到位了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却毫无着落。之后陆某又离开了双牌远赴新疆,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将陆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纳入失信者名单后,失信者将不仅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被限制,在政府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也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还会被限制包括禁止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车票、高铁和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票、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入住高级酒店等高消费。唯有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才能从失信“黑名单”中解禁。
由于陆某在新疆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需要经常往来于内地与新疆,无法买机票,乘坐火车又不能购买动车票、软卧票,给出行造成诸多不便,法院失信人名单的威慑力逐渐显露,并实实在在地开始影响到他的工作生活。
慑于法律的威严,2016年元宵节刚过,陆某便迫不及待的给双牌法院的执行法官打去了电话,表示想主动缴纳执行款,履行法律判决的还款义务,让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解禁。于是便出现了开篇的那一幕。
鉴于被执行人陆某部分履行了法律判决的义务,且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还款协议,取得了六名申请执行人同意,双牌法院决定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暂时撤销。
这是双牌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后,“老赖”主动还款的一个生动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双牌法院仅2015年,就将20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有力地打击了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的行为。
[编审 周凌文]
作者:伍雯婧 杨祖峰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