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双牌地税稽公告[2016]4号
永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接受我局税务检查。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
附:《双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
本局地址:双牌县泷泊镇林峰东路58号
电话:0746-7729915
双牌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6年5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