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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等活动的通知

作者:县作风办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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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双办发〔2010〕34号),结合当前开展的“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现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的问题,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务必要认真对照,切实抓好落实。
  1、严禁以子女升学名义邀请、通知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和单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等活动;
  2、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活动;
  3、严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到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场所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等活动;
  4、严禁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5、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6、严禁用公款或到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当前,高考成绩已经公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传递中央、省、市“纠"四风"、治陋习”的坚定决心,提前向工作人员打“招呼”,打好“预防针”。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大执纪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对有问题倾向的同志要及早“咬耳”、“扯袖”,对发现的违规案件从严从快处理,达到震慑效果。县纪委、县专项整治办、县作风办、县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违规操办酒宴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暗访和举报发现的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问责,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按规定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同时,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功宴”等问题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7727094,县作风办7723094。

  中共双牌县纪委
  双牌县监察局
  2016年7月7日

作者:县作风办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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