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2日至13日,县地方海事局分别在县江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和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我县水上客运船舶公司化经营动员会,随着会议的圆满落幕,我县水路客运即将结束个体化经营模式,进入水路客运公司规范化管理时代。
此次水路客运公司化是根据2013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5年5月12日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及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对客运船舶开展公司化经营的通知》(永海事【2016】19号)等文件要求,个人除申请经营内河船舶货物运输业务之外,载客12人以上的客船需实行公司化经营。我县将于2016年11月底前组建完成水路客运公司,以保证我县水路客运船舶处于合法经营状态。(滕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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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滕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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