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将开展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双牌县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www.hnaic.gov.cn(网上办事、年度报告一栏进入)报送2016年年度报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到当地登记部门备案或自行上网备案,备案后可上网报送年报(年报时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火狐、谷歌等浏览器填报,请点击下载阅读系统操作说明,然后仔细填报),年报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个体工商户也可直接向所在地登记部门报送纸质报告。
三、企业到县局和分局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自行备案的除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公章。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电话、地址:
县局:0746-7726823(原县工商局二楼企业监管股)
城北分局:0746-7722406(办公地点:原城关工商所,负责泷泊镇平阳路以北、五星岭、平福头、塘底乡)
城南分局:0746-7721886(办公地点:原县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泷泊镇平阳路以南、打鼓坪、何家洞镇区域)
江村分局:0746-7850100(办公地点:原江村工商所,负责江村、理家坪、上梧江区域)
茶林分局:0746-7930598(办公地点:原茶林工商所,负责茶林、麻江、阳明山区域)
双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