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5月4日至5月10日,县委督查室会同县作风办就胡凤开同志未按县委决策落实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实,胡凤开同志在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违背县委决策,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把关不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工作情况,履职不当,决策失误,对重大事项没有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以问责。但鉴于调查过程中胡凤开同志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较好,且在调查过程中,其有关行为已经终止,没有造成既成事实,结合考虑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胡凤开在工作中有主观故意,属于其个人对县委决策的理解偏差,盲目开展工作,可以从轻问责。根据《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双办发[2016]18号文件)第七条(四)款、第十四条(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胡凤开同志诫勉谈话,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1日
来源:县作风办
作者:县作风办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