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湖南省双牌县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南省双牌县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双牌县县城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建设区包括双牌县城内紫金路、兴隆街、阳明路、潇水路(电子商业街、双牌老街)、永水路、林峰路、紫阳路、车站路、平阳路、金石街及黑石巷、双电路及迎宾路的建筑立面及公共设施提质改造、美化亮化,并逐步完善水电讯管网下地工程。项目改造道路全长13.2公里,立面改造面积约18.96万平方米。
外墙清洗16775m2,外墙刷漆57180m2,外墙改造16199m2;空调机、护窗等整改40381个;底层商铺立面改造44858m2,店铺招牌改造19898m2;电力电信给排水管道改造5696m;拆除建筑物21幢,拆除广告牌14块,拆除道路附着物22处;建筑亮化3933m2,人行道绿化10917m2,人行道铺装25024m2,绿化4716m2;设置垃圾箱262个,路灯666个,公交车站7个,岗亭4个。本项目施工期计划26个月,本项目计划投资43109.50万元。
2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PM10、SO2、NO2、CO、O3、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区东侧潇水的地表水水质现状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3.1施工期
3.1.1废污水
项目位于双牌县城内,施工不设置施工人员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施工区周边的公厕进行排放和收集处理,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废水主要为建筑养护排水、泥浆废水以及墙面清废水。建筑养护排水、泥浆废水等生产废水中主要含有SS、石油类等污染因子,经收集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通过下水道进入市政管网。本项目墙面清洗污水产生量约为268.4m3/施工期,因不便于回收处理,且水量不大,水质简单,与初始雨水水质接近,可就近引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需集中处理。项目施工废污水对区域及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1.2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主要污染环节为施工材料的运输等作业过程,在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扬尘污染,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TSP污染范围缩小到20~50m。另外,建筑立面刷涂防水漆、门窗刷涂防腐漆过程中将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施工期间向大气环境排放的苯、甲苯和二甲苯废气量分别约62.96kg、80.28kg和381.98kg,排放位置分散,且都在室外,总体影响较小。运输车辆行驶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排放尾气,也会对施工区及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1.3声环境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为推土机、电锤、电钻、手工钻、无齿锯、破碎机、电锯、磨光机等,其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施工期间,噪声影响昼间在35m范围内,夜间在180m范围内造成超标,由于项目区的声环境敏感对象直接处于施工源点影响范围内,因此,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范围大、影响程度高。但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施工噪声多为间歇性、短暂性、暂时性排放,一旦施工活动停止,施工噪声即随之消失。因此,在进一步采取合理可行的施工降噪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声环境影响总体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3.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县城内设置的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进行收集;施工期不涉及土方开挖,没有废弃的土方。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刷漆剩下的废油漆桶。根据测算,拆除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原墙面、广告牌、防盗网和门窗等拆除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块、碎石、废装饰材料、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总量约为4049.75t。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废铁、废不锈钢管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废灯箱、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废漆桶产生量约477个,属于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2营运期
项目为环境整治工程,营运期无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只是对双牌县城区12条街道两侧沿街建筑(共涉及657处建构筑物)等进行立面改造,仅对墙体的改造和维修,不存在营运期污染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将对所在地区城市面貌有很大的提升作用,对城市生态景观有正面积极的影响。
4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1废污水
施工场地内建设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通过相应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建筑清洗废水引流至市政雨水管网排放。
4.2环境空气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禁止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遮盖密封,施工场地道路经常洒水,及时清理漏洒在地上的沙土、水泥;进出车辆实施限速管理;工地设置围档、防尘网等;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选用优质的无苯环保型涂料;合理安排刷漆时间,宜在业主外出时段内进行;刷漆过程中做好劳动保护。
4.3声环境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规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的强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噪声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中午以及夜间休息时间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
4.4固体废物
一般性建筑垃圾中,废铁、废不锈钢管可利用价值较大,可作为商品出售于废品回收站。其他建筑垃圾可委托专业公司外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含漆废包装桶、广告牌拆除过程中的废灯箱、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12900-251-12),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版)相关标准妥善暂存,并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及时转运危险废物。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南省双牌县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规划和相关环保要求。项目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可以有效减缓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报告书详细情况,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获取简本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湖南省双牌县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设项目所在地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项目可能对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牌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15574696667
电子邮箱:36320766@qq.com
地址:永州市双牌县迎宾路12号
联系人:王勇肖卫东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