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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路政执法人员留置送达法律文书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作者:蒋淑慎 编辑:李庆石 2017-08-16 1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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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双牌路政执法人员在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的何某某送达《双牌县公路局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时,当事人拒收。该局执法人员以留置送达方式将法律文书放在当事人家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当天,该局路政执法人员巡路到车江线K9+800时,发现何某某正在公路控制区内建屋基础准备建房。执法人员立即下车找到当事人,并耐心详细地给她讲解关于“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物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的规定。当事人虽然表示明白了,但还是拒绝签收。执法人员找来两名见证人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并进行了拍照。
 
  执法人员表示:“我们首先采用直接送达,当直接送达不能达到目的时才采用留置送达。对于恶意逃避签收、拒收法律文书的,一般予严厉教育、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可以以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即使当事人拒绝签收,之前做出的行政处罚依然有效。”
 
  据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有充足理由证明法律文书已送达受送达人,或文书内容被受送达人知晓,即可视为有效送达。受送达人为公民的,签收人可以扩大为同住成年人家属;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关负责收发文部门、职员签收。(通讯员 蒋淑慎)
 
 
 
 

作者:蒋淑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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