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的
通 告
广大市民和车主:
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正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城区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东至霞灯村,南至城南加油站,北至工业大道)。
二、整治对象
凡在整治区域内违规停放和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小汽车(面包车),大、中、小型货车等各类车辆均属于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
三、整治重点
1.城区主干道(紫金路、兴隆街、阳明路、双电路、金石街、平阳路、车站路、紫阳路、林峰路)所有车辆违规乱停乱放行为和大、中、小型货车7:00-22:00时间段在城区主干道停放行为 。
2.城区所有车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掉头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
3.机动车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车位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城区内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划定的相应停车位和单位(小区)停车场进行有序停放。对在城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的所有车辆,占用机动车车位的非机动车车辆,在7:00-22:00时间段停放在城区主干道的大、中、小型货车,一经发现,一律拖离至县车辆查扣中心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2.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掉头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一律严惩。
3.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组织煽动聚众闹事,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相关事项
1.机关单位停车场工作期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2.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引领广大市民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3.号召广大市民和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和监督,电话0746-7723777。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