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义成玉)以村组为基本单元,如何实施村民自治?农村基层管理,如何向末端延伸,畅通基层安全自治“最后一公里”?近日,江村镇以拆除违建为契机,以点带面,文明执法,全面实施村民安全自治。
前期拆除违章建筑,对江村镇集镇街道镇容镇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获得了老百姓一致肯定,江村镇党委政府决定以点带面,对相关整治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全面推行村民安全自治。
通过“一贴一宣一签字”的形式全面宣传村民安全自治。“一贴”在山圩水市集贸市场、客运站等人口密集区粘贴《拆除违建告知书》;“一宣”用镇、村“村村响”宣传播放《拆除违建告知书》、《村民安全自治公约》;“一签字”拿《拆除违建告知书》、《村民安全自治公约》逐户走访,逐户签字。
江村镇全面推行村民安全自治,做到了全民参与,依法治村,保护了村民合法权益,实现了村民安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保平安的目的。
作者:义成玉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