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对泷泊镇义村六、七、八、十、十一组毛岭上土地实行依法征收,作为双牌县职业技术学校学位建设项目用地,需迁移征地红线内坟墓,上述地段内的坟主亲属,应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到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迁坟补偿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双牌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经县政府批准,对泷泊镇义村六、七、八、十、十一组毛岭上土地实行依法征收,作为双牌县职业技术学校学位建设项目用地,需迁移征地红线内坟墓,上述地段内的坟主亲属,应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到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迁坟补偿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双牌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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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