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7日,双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将4万余元的案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何女士手中,这件因被执行人先“拖”再“躲”加“耍赖”而历时3年的无法执结的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3年2月1日,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的何女士与欧某,向双牌县江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调解解除同居关系的申请,后经调解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就二人小孩抚养费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做了约定。协议书中约定未成年的孩子归何女士抚养,欧某于当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30000元;另约定被告欧某支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费40000元给何女士,于2013年10月3日付清。欧某的妹夫蒋某为欧某写下了保证书,表示愿意为欧某担保。欧某也按照约定于2013年2月1日当天,付给了何女士30000元钱,作为小孩的抚养费,但其余的40000元财产分割费,却一直拖欠没有支付。
2015年,多次催款未果的何女士将欧某及为他担保的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按照人民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支付这40000元的财产分割款及利息。欧某、蒋某并未出庭答辩,也没向法庭提交证据。最终,法院判决欧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给付何女士欠款40000元及利息,蒋某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赢了官司的何女士也没能顺利拿到钱,此时的欧某和蒋某均已离开双牌下落不明,家人与乡邻都表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且两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多方走访查找均无所获,案件不得不就此搁置。
今年9月1日,承办法官得到消息,久未露面的蒋某已经回到了双牌,县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精兵强将“雷霆出击”,与蒋某取得了联系并强制约谈。期间,蒋某无论执行人员如何释法明理、劝导说教,一口咬定无钱偿还,也不愿意申报财产情况,企图“耍赖”拒不配合执行。
在努力做其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双牌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即下达了对将先生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法院的高压态势下,被关进拘留所的蒋某慌了神,连忙联系家人寻找欧某,并于9月3日由欧某的父亲将案款全部交清。
这是双牌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不断强化信用惩戒,充分运用强制手段,维护群众利益的又一起典型案例。(雯婧 杨祖峰)
作者:雯婧 杨祖峰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