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本网讯 10月26曰上午,双牌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祁阳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恒杰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案。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7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唐恒杰利用担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报销个人消费开支、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方式,骗取单位公款人民币1066175.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唐恒杰利用担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作调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唐恒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恒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永州市、双牌县两级纪委监委部分工作人员、双牌县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乡镇纪检组长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作者:伍雯婧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