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上梧江司法所的组织下,上梧江瑶族乡潘家漯村村民潘某和喻某就双方山林纠纷一案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纠纷当事人多年的山林纠纷。
潘某和喻某是上梧江瑶族乡潘家漯村村民,因山林界限问题摩擦不断发生纠纷,多年以来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村调委会便将纠纷上交至上梧江司法所处理。上梧江司法所受理此案后联系了乡驻村干部和村委干部共同参与了这起山林纠纷的调处。
潘某和喻某分属不同的村民小组,但是两家的山岭紧挨在一起。潘某年初将自己承包山的成年杉树砍伐后出售,并种上杉树幼苗,由于没有明显的界线,喻某以潘某越界为由说潘某砍掉了自己的杉树,并扯掉潘某种的杉树幼苗。双方因此吵得不可开交,各不让步,都坚持说山岭是自己的,村干部调解多次未果。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驻村干部、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争议现场实地勘察并调解。争议双方都办有林权证,工作人员根据林权证确权范围,结合山林纠纷调解的要求,给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在有利于山林生产与管理兼顾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为双方划出界线,并要求在界线处种上桂花树,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这场纠纷得以解决。
作者:卢志文 何德旅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