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朱玉俊)为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7月1日,双牌县司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双牌司法实践,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起草,双牌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双牌县公、检、法、司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专门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专题审议该实施意见草案,确保该实施意见合法可行。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实施意见规定除了在双牌县公安局、双牌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外,还在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设立了律师值班室,安排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定期值班。
该实施意见从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减少基准刑的15%以下,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效果。
作者:朱玉俊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