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
文 字 说 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位于双牌县城潇水东岸,与老城区隔江相望。规划范围北至日月路、东到莲花路--红霞路、南临平霞路、西至潇水,规划用地总面积254.35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双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2017年修改)
6、《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
7、《双牌县统计年鉴》
8、国家、地方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和地方城镇建设管理规定
三、功能定位
城市功能重要组成部分— 集综合商贸、高尚住区和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区,是双牌县的一颗璀璨明珠。
城市发展的重要启动区— 是一个生长于自然的高尚及生态型住区,同时也是提升整个双牌县房地产业质量的突破点。
创建现代滨水生态城市—一个充满活力、充满情调的滨水新城,是高标准筑造,具有大都市水准的生活、工作的理想滨水场所,打造城市副中心。
综合分析,利用优越的区域交通条件,确定河东新区的功能定位:“以集旅游集散服务、文娱、生态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双牌县城市副中心,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态特色的山水新城。”
四、片区规模
规划区除部分的农林用地水域外其余都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16.83公顷。
人口容量分析主要依据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的占比和人均居住面积进行推测。本次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为51.23公顷左右,双牌县属于第三气候区,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人均居住指标为23.0 ~ 36.0平方米每人,在本规划按28平方米每人计算,约为1.85万人。
五、功能结构
规划中提出“筑路为骨,凝商聚气、点绿成睛、理水输脉、依山作屏”的规划思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功能分区,优化片区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和城乡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筑“一心二带、三轴四区”的空间发展框架体系。
一心: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二带:沿江风光带、阳明山自然生态屏障带。
三轴:内部形成的红霞路、荷叶路城市发展轴和链接内部山体绿地溪水的新河生态景观轴。
四区:旅游接待服务区、低碳生活区、教育疗养区,滨水休闲区。
六、土地利用规划
(一)居住用地
通过规划片区村镇用地的置换,居住用地增加到51.23hm2,占总建设用地的23.63%。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0.65hm2,占总建设用地的14.14%。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片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2.02hm2,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4.77%。主要由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构成,分布在泷河路、荷叶路、银杏路两侧。
(四)公用设施用地
片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05hm2,占总建设用地的0.48%。主要包括邮政和电信支局。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56.15hm2,占总建设用地的25.90%。
(六)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40.12m2,占总建设用地的18.50%。
(七)工业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5.6hm2,占总建设用地的2.58%。
七、综合交通规划
在保持总体规划路网格局的前提下,完善现有道路系统,充分利用象王路、红霞路作为片区与外围城市联系的主要干路,道路网基本以方格网为主,规划布局结构为“四横三纵”。
四横:象王路(36.0m),永和路(24.0m),浮岛路(30.0m),连珠路(42.0m)
三纵:泷河路(30.0m)、银杏路(36.0m)、红霞路(36.0m)
道路由三个层次道路组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主干路:主要承担地区与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24-42米。
次干路:主要承担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一般为18—24米。
支路:主要承担组团内部局部地段交通联系及起到划分地块的作用,规划道路红线宽12-18米,支路在征用土地需要时可以适当移动或取消。
八、公共与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1.85万人规模进行配套。结合双牌县县城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考虑到社会发展需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指标取上限值。
九、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河东新区规划旨在探索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规划绿地面积40.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50%,其中规划公园绿地35.63公顷,防护绿地3.06公顷,广场用地1.43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下同)
道路规划图
绿化景观规划图
绿化景观规划图
《双牌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字 说 明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双牌县城老城区,东至潇水及其支流、南至城南路、西至洛湛铁路、北至潇水大桥,具体见规划图纸,总面积约435.80h㎡。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正);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5月);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办法》(2011年1月);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10、《城市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
12、《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
1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
1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15、《双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
16、《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改);
17、《双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8、国家、湖南省、永州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和文件。
三、功能定位
定位为双牌县的综合服务中心、特色生态宜居组团和绿色交通示范区。
四、人口与用地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为375.56h㎡,人口规模为4.6万人。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区两带三心多点”的空间结构。
1、一区:为老城区,是整个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和重要居住组团。
2、两带:城镇南北拓展带和潇水景观休闲带。
3、三心:综合服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和公共活动中心。
4、多点:包括多个绿化广场、公共服务节点等。主要有一桥广场、滨江广场、二桥公园、紫金公园、青山公园、文化公园、断桥、城南广场、7号片商业区、城南专业市场等。
六、土地利用规划
总面积约435.80h㎡,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75.56h㎡。
居住用地共计183.40 h㎡,占总用地的48.83%,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和部分商住混合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计48.37h㎡,占总用地的12.8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共计29.40h㎡,占总用地的7.83%,主要布置在紫金路沿线及规划范围南部青山路与永水路两侧。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共计72.89h㎡,占总用地的19.41%,主要为城市道路和社会停车场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共计8.05h㎡,占总用地的2.14%。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计33.43h㎡,约占总用地的7.67%。
七、综合交通规划
- 道路网等级划分
道路网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巷路四个等级。主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18-36m;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7-18m;街巷路为5-7m。
(1)主次干道
规划城市主干道“四横两纵”,次干道“三横三纵”,主次干道形成“七横五纵”的路网体系。“七横”:由北向南主干道依次为双电西路、平阳路、林峰路、城南路,次干道依次为双电东路、青山路、永岚路。“五纵”:由西向东主干道依次为紫金路、连珠路+永水路,次干道依次为兴隆路、阳明路、潇水路。
主干道总长度为11.05km;次干道总长度为9.37km。
(2)支路
支路总长度为9.40km。城市支路可以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和增减。
(3)街巷路
本次规划街巷路总长度为8.13km。
八、公共与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公共与商业服务业设施重点包括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等。
九、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多园多点”的绿地格局。
1、一心
以城南湿地公园为主体的县城绿心。
2、两带
以景观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潇水景观休闲带和以自然生态为主的山体生态景观带。
3、多园
多个公园绿地和广场。
4、多点
即规划范围内的多个绿化节点和小区游园,包括公共绿化和渠道水体。
土地利用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公共与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图
绿地与广场规划图
《双牌县良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
文 字 说 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位于双牌县潇水河北岸,目前的老城区北侧。规划范围北至德雅路、东到岭南路、南抵潇水河、西临洛湛铁路,规划用地总面积 1.12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 号)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7、《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50220-95)
8、《湖南省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9、《双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 年)(2017修改)》
10、其它相关法规、标准、规范
11、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三、功能定位
依据双牌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职能布局,未来双牌县以潇水河为界,将双牌县中心城区划分为老城区、河东新区和城北新区;城北新区包括北组团、南岭组团和中组团。中组团通过恢复潇水河生态河面,形成双牌城市绿肺和景观核心。依据双牌县城市总体规划对中组团的定位为:以居住、行政办公、形象展示为主。确定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未来双牌县城北新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与河东新区、老城区形成职能互补,以行政办公、形象展示和生态居住功能为主,兼有文化教育、商业娱乐等功能的片区中心。
四、片区规模
依据双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7年修改),定双牌县到2030年人口规模12.0万,用地规模12.6km² ,即人均建设用地105m² /人。良村片区城市建设用地1.12 km² ,由此推断人口规模为10667人。
综上所述:良村片区建设模用地规模1.12 km²,人口规模10700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105 m²/人。
五、功能结构
规划片区形成“一心两带、两轴四区”的空间发展框架体系。
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潇水景观带、小巷河景观带。
两轴:内部形成的红星路、蓝图路城市发展轴。
四区:生态宜居区、综合服务区、控制发展区、滨水休闲区。
六、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通过规划片区村镇用地的置换,片区居住用地增加到34.07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34.53%。其中住宅用地32.99 hm²,服务设施用地1.08hm²。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片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1.96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22.25%。由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构成。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片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09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8.20%。由商业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片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4.49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24.47%。规划在红星路以北,规划小学以西布置1处社会停车场。
5、公用设施用地
片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05%;为片区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用地。
6、绿地与广场用地
片区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0.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15%。在红星路和南岭路交汇处规划良村片区漫步公园,作为县级公园。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9.7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88%;防护绿地面积0.2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7%。
7、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片区规划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11公顷,即片区内过境铁路洛湛铁路所占用地面积。
8、城市非建设用地
保留现状山林绿地,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范畴。非建设用地面积12.4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2.21公顷,农林用地面积为10.25公顷。
七、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路网形成“三纵三横”的道路系统布局。
“三纵”即双牌大道、蓝图路和南岭路。
“三横”即德雅路、红星路和望江路。
道路由三个层次道路组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主干路:主要承担地区与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 24-42米。
次干路:主要承担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规划道路红线宽 20—24米。
支路:主要承担组团内部局部地段交通联系及起到划分地块的作用,断面形式满足公交车行驶要求。为了增加道路的可达性,在合适的地方适当增加支路网密度。主要承担组团内部局部地段交通联系及起到划分地块的作用,规划道路红线宽12-18米,支路在征用土地需要时可以适当移动或取消。
八、公共与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1.07万人规模进行配套。结合双牌县县城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考虑到社会发展需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指标取上限值。
九、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利用更新织补的理念,退房还绿,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轴,多点”的绿地景观系统。
两心:慢城入口公园景观中心。
两带:潇水风光带和小巷河风光带。
三轴:片区内部的双牌大道、红星路和南岭路形成的三条景观轴。
多点:按照“出门 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理念,利用内部自然景观建设街头游园和地标景观节点等绿化空间。
土地利用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绿地系统规划图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