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将车辆带回交警队。
本网讯 (通讯员 蔡宇星)7月15日下午4时许,双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照例上路巡逻查看路面交通状况。当执勤民警巡逻至兴隆街巡特警大队门口时,一辆小型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这辆小型面包车粗粗一看好像与其它车辆并没有什么区别,但仔细查看发现年检标志逾期未年检。民警立即进一步对该车辆调查,却意外发现该车本应该是五菱荣光牌车,而牌照所属车辆品牌确是本田雅阁。同时该车的车辆识别代码也不一致,因此基本可以确定该车牌号码是车主使用的他人机动车号牌,是一起套牌违法行为。于是民警立刻打电话联系车主,但迟迟联系不上,民警只好先安排拖车拖至交警大队以便后续处置。
对于此类套牌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改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蔡宇星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