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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活动的通知

作者:文明办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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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国活动组委会安排,6月19日00:00-7月19日24:00时进行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活动。为广泛开展好我县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全面发动,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投票活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时间,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迅速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投票活动,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变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

  二、掌握规则,明确投票程序和方法。全国道德模范的投票程序、投票规则已经在6月19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公布。各投票活动组织单位和组织者,一定要按照要求,明确投票程序和规则,正确引导群众投票。主要规则有:1.每位候选人都有一个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代码,其中,首位数1、2、3、4、5分别代表5类道德模范的类别,后2位数字代表候选人序号(按姓氏笔画排序)。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2.每人只能选择报纸、网络或手机3种方式的一种投票;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10人,5类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3.报纸、网络、手机选票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

  三、大力宣传,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全县各媒体要广泛宣传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事迹,为全社会大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把道德模范投票活动与学习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相结合,与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相结合,使活动转化为我县坚持科学发展、实现后发赶超,加快富民强县的强大道德力量。

  四、严格遵守投票纪律,确保投票公正严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投票纪律,确保投票公正严谨进行。要及时把本地本单位群众参与投票评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以及社会反响和评价等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文明办。电话(传真):7723263;邮箱:haiming2007.y@163.com

 

县文明办

2009年7月6日

作者:文明办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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