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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上稿统计的通知

作者:县委宣传部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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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双各单位:

  请将贵单位干部职工2011年度在国家、省、市级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发的稿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今年2月底之前报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永州日报

  党刊:求是、新湘评论、永州通讯

  党台(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公共频道、湖南都市频道、永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永州都市频道

  党台(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永州人民广播电台

  党网:人民网、新华网、红网、永州新闻网

附:上稿登记表下载


中共双牌县委宣传部

 2012年2月22日

作者:县委宣传部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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