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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社局正股级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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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用人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度在全局系统实行"领导班子大轮岗,中层骨干大竞岗,一般职工大聘岗",第一步领导班子轮岗已基本完成,现将第二步正股级岗位竞聘上岗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的系列规定为依据,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全面学习,加强岗位交流,推进能上能下,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干部队伍,为人社事业的全面进步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竞争上岗是指局系统正股级岗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人选。凡是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与竞争选岗。

  (一)竞争岗位

  竞聘岗位有:局办公室主任、政工监察室主任、公务员管理股股长、绩效办主任(考评委综合股股长)、法制仲裁股股长、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专技股股长)、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主任、就业与培训股股长、工资福利股股长、社会保险股股长("五险"征缴办主任)、劳动关系股股长(信访维稳办主任)、局统计信息中心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招商办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城南(城北)人社站站长、:就业局副局长(2名)、医保中心副主任(2名)、监察大队副队长(1名)、机关社保中心副主任(1名)、劳动社保中心副主任(2名)、工伤保险中心副主任(1名)、城乡养老保险局副局长(2名)职介中心副主任(2名)共28个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为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同一正股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不再竞聘原岗位。

  3.距本人退休年龄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公布方案。印发《双牌县人社局正股级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资格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

  (二)组织报名。现任股级干部为当然报名者,其他符合条件者,鼓励报名参与竞聘股级岗位。所有竞聘人员必须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并写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三)资格审查。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公布人员名单。

  (四)考试与测评

  1.笔试。以2013年度局系统组织的学法规学政策各科考试的平均成绩计入笔试成绩,占比30%;

  2.述职测评。召开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首先由竞岗人员综合自身优势,根据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进行演讲述职,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评委组,对竞岗演讲述职进行打分评定,占比40%;其次,由全体干部职工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占比30%;最后胜出者为局正股级岗位候任人选。

  (五)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参加竞争人员的个人素质、述职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全员民主推荐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任用建议。

  (六)决定任职。考察后,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资历、述职和考察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其任职岗位。

  五、竞聘上岗人员的管理

  正股级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

  六、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春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邹拥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金元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杨志勇、李希勇、卿建军、唐时梁、周厚岳、邓建华、袁淑玲、蒋增权、蒋丽萍、刘四花、邓石专、邓苏铭、袁玉涛、朱美花、蒋陆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金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聘上岗日常工作。

  (二)实施时间。局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工作自2014年3月5日制定方案开始,3月20日全面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公布方案:3月5日至8日。同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免去本方案所称竞聘岗位现有人员职务,面向全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公开竞聘。

  (2)动员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3月9日至11日,所有参加竞聘人员填写报名表。3月11日晚召开局党组会集体审查。

  (3)公布笔试折分成绩。3月12日。

  (4)述职测评:3月13日局机关股室长述职测试。14日局直属经办机构班子成员述职测评。

  (5)组织考察:15日完成全部考察任务。

  (6)讨论决定:3月15日晚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岗位人选。

  (7)公示任用:3月16日。

  (三)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选人和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竞岗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竞争环境。对不顾全大局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并作出相应处理。(2014年3月6日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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