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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五评一考”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委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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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五创五评一考”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管理区党委,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央、省驻永各单位党组织:

   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经报市委领导批准同意,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决定于2014年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创建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校学习型党组织、企业学习型党组织、社区学习型党组织、农村学习型党组织,评选全市十佳学习型机关、十佳学习型乡镇、十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学校、十佳党员学习明星、十佳学习型创业先锋和十万党员干部理论大考”活动(简称“五创五评一考”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州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中 共 永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2014 3 17

 

 

 

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五创五评一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决定于2014年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创建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校学习型党组织、企业学习型党组织、社区学习型党组织、农村学习型党组织,评选全市十佳学习型机关、十佳学习型乡镇、十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学校、十佳党员学习明星、十佳学习型创业先锋和十万党员干部理论大考”活动(简称“五创五评一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这一总要求,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一总目标,深入开展五创五评一考活动,抓活动与抓常态并重,不断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凝神聚力,为加快建成小康永州提供强大学习动力。

二、主要内容

在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日常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好“五创五评一考”活动。

(一)“五创”活动

 围绕创建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校学习型党组织、企业学习型党组织、社区学习型党组织和农村学习型党组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组织第四届“书香永州”征文竞赛

以“学习红利与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市开展第四届“书香永州”征文活动,扩大和提升“书香永州”征文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宣传推荐学习典型

加大对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力度,挖掘和总结省、市级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在学习内容、学习阵地、学习方式、学习载体、学习手段、学习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在市级主流媒体进行广泛推介和宣传。

3.培育学习型党组织实践基地

选择优势项目或创学先进单位,按省级学习型党组织实践基地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创建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实践基地,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4.推荐学习书目

不定期向广大党员干部推荐一批学习书目,并组织好推荐书目的学习宣传使用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

5.组队参加全省《先锋问答》第四季比赛

在全市范围内组建一支《先锋问答》临时党支部,加大对参赛队员培训,赴省参加全省《先锋问答》第四季比赛。

(二)“五评”活动

组织评选全市十佳学习型机关、十佳学习型乡镇、十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学校、十佳党员学习明星、十佳学以创业先锋,具体安排如下:

1.参评对象及条件

全市“十佳学习型机关”参评对象:市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机关,县区(管理区、经开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机关(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除外);参评条件:组织领导有力,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

全市“十佳学习型乡镇”参评对象: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参评条件:党委领导重视,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方法新颖,资料整理科学,学习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

全市“十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学校”参评对象: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以及市属和各县区(管理区)初高级中学、中心小学;参评条件:主要领导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带头学习;组织机构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经费、阵地等资源保障措施到位;学习内容科学务实,学习方法灵活多样,载体建设扎实并富有特色,学习效果良好,工作业绩突出。

全市“十佳党员学习明星”参评对象: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厅级干部除外);参评条件:学习理念先进,学习方法科学,学习事迹感人,学习成效明显,每年有专著出版或有文章在省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全市“十佳学以创业先锋”参评对象:全市各企业家、私人企业主和个体户;参评条件:创新创业意识强、创新创业精神感人、创新创业成效明显的典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2.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市直单位由市直部、办、委、局党委(党组)推荐参评对象,每项不超过1个。各县区推荐参评对象每项不超过2个,各管理区、开发区推荐参评对象每项不超过1个。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分别由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和市非公经济党工委负责,推荐所属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每项不超过1个。

3.具体要求

731前,市直机关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推荐申报,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在初评初选的基础上推荐申报。8月上旬,市委学习办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初审。8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8月下旬,对拟入选项目进行媒体公示。9月份,将名单报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审定,并将评选情况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表彰通报并在市级媒体宣传。

(三)“一考”活动

4月份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理论知识考试,全市所有党员参加。由市委学习办负责统一印制试卷,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并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单位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并设立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唐松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石艳萍担任,评委会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永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各县区应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初选初评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参加“五评”活动时,要对所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直接考察,认真了解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与典型性。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表一份,必须有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附后);(2)参评对象3000字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3份(A4纸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练);(3)个人需附一张2寸红底彩照,单位需附2-3张与学习相关的集体彩照。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注重效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参与,灵活设计活动载体, 打造符合本地实际的学习品牌。注重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成为提升党员政治素质的有效载体,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的重要平台,推动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

 

附件1:全市“十佳学习型机关”推荐表(点我下载)

附件2:全市“十佳学习型乡镇”推荐表(点我下载)

附件3:全市“十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学校”推荐表(点我下载)

附件4:全市“十佳党员学习明星”推荐表(点我下载)

附件5:全市“十佳学以创业先锋”个人推荐表(点我下载)

附件6:全市“十佳学以创业先锋”企业推荐表(点我下载)

 

作者:市委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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