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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德林:双牌县养殖产业土地流转现状研究与对策探讨

作者:严德林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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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双牌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山地田土依靠以“38”“60”为主的留守人员耕作,经营分散,结构单一,闲置量大,收益甚微,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近期,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人员,在全县养殖生产行业开展了土地流转情况调研。针对当前现状,就如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适度规模养殖业发展,实现由传统的养殖业向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养殖业转变,加快养殖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行探讨。

  一、我县养殖业土地流转现况与特点

  近几年,土地流转在全县养殖生产中逐渐展开。据初步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县养殖生产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610亩,涉及农户147户。当前我县养殖业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全县养殖生产中土地流转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互换型,为了生产方便、发展规模经营的需要,养殖户与周边农户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互换承包地使用;二是租赁型,即养殖户向农户或集体租赁土地发展养殖生产经营;三是入股型,即农户或集体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养殖经营,实行按股分红;四是转让型,即原租赁人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发展养殖生产。

  2、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农户外,具备一定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养殖龙头企业、农民养殖合作社、专业大户等也参与了农村土地流转,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

  3、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在土地流转的面积中,流转期限以15年以下为主,中长期的农村土地流转较少。

  二、土地流转对促进养殖生产发展取得的成效

  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深入,在养殖生产中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土地有序流转,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养殖大户、龙头企业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基地,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共培育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大户182户,年出栏牛10头以上的大户273户,养羊100只以上的大户176户,养家禽5000羽以上的大户32户。如泷泊镇牙山村蒋石钢流入村集体山林260亩,现饲养山羊180多只,年收入将达到20余万元。

  2、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土地流转的推进,促进了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永宏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创建成省级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长乐坪生猪繁殖有限公司成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县发展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个。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的发展,明显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步伐有所加快。通过土地有序流转,有效解决了耕地撂荒弃管的现实问题,也实现了部分农民就业转移,使农民不出家门就找到了就业渠道。据统计,全县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96个规模养殖场共安排217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平均每名劳动力实现年收入2。14万元。

  4、科技兴农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通过土地流转和规模开发,为科技兴养战略的深入实施搭建了平台。土地、产业、技术、品牌、资金等要素资源逐步向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集聚,科技培训直接到大户或龙头企业主,由龙头企业和大户培训带动千家万户的养殖业生产,养殖业科技入户的效果更加明显。

  三、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土地流转工作尚在初期,涉及面广,没有完善的政策体系,土地流转工作中显现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有的怕土地转出后,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变动失去承包权,只将土地交亲戚耕种,有的甚至宁愿撂荒也不愿流转。如双牌万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五里牌镇全家洲村建设1000亩中华鳖鱼混养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由于个别农户原因,土地流转历时近一年未能完成。

  2、土地流转服务滞后。没有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不能及时有效地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的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调解合同纠纷等服务。土地流转以农户间自发流转为主,合同格式、内容不规范,或者合同没有经过备案公证,内容不完整,一旦发生纠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3、劳动力转移空间小。由于养殖业产业规模较小,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而我县城镇化、工业化相对滞后,流出户的农民就业环境不宽松,文化素质低的农民,离开土地转移就业能力较差,制约着我县农村的土地流转。

  4、土地流转成本过高。由于个别农户小农意识深,认为有人想租赁土地就是老板,对土地租金要价过高,影响了土地流转。加之我县农村坡地自然分布较为分散,受山区自然条件所限,无形中加大了承包者的投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土地流转。

  四、对策探讨

  根据我县土地流转工作现状,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提高农村土地流转质量和效益,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让农民意识到土地流转的优越性,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中央省市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让群众明白土地流转的意义,增强农民流转土地的自觉性,使广大农民和承包业主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际效益,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土地流转。

  2、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组织服务机构,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备案登记、资格审查、合同管理和鉴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土地纠纷、关系协调等问题,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

  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土地流转空间。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重要拉动力量。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拓农民就业门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实现进城务工经商。有序输出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保持土地流转制度的稳定。

  4、培育发展龙头大户,拉动土地经营权流转。立足各乡镇资源优势,结合群众养殖基础,突出发展优势产业基地,努力扩大养殖规模,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颇具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养殖大场大户、龙头企业。通过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推广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5、加大奖扶力度,促进土地流转蓬勃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专项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奖励。金融信贷部门要对参与土地流转的规模养殖户和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提高信贷额度,帮助解决所需生产经营资金。加大养殖产业项目打造申报力度,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在项目申报上给予优先考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产效益。(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严德林)

作者:严德林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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