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城区环境卫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有了提高,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素质,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上新台阶,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督查组于8月16日-8月28日以现场检查、询问群众、电话督促等形式对全县31个责任区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劝导员沿街清理垃圾的责任单位有:8月20日,由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中的计生指导站、公路局牵头的第3责任区中的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司法局牵头的第4责任区中的司法局、城管局牵头的第19责任区中的城管局。8月21日,由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中的县委党校和计生指导站、环保局牵头的第13责任区中的泷泊镇、县旅游局牵头的第30责任区中的县电视台。8月23日,由县委办牵头的第6责任区中的县委办、县农村办牵头的第15责任区中的史志办和机要局、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中的住建局。8月27日,由县公路局牵头的第3责任区中的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县发改委牵头的第10责任区中的县网络公司。8月28日,由司法局牵头的第4责任区中的司法局、县纪委牵头的第5责任区中的县纪委、县发改委牵头的第10责任区中的网络公司、县委组织部牵头的第21责任区中的滨江广场管理所、县人大办牵头的第28责任区中的县农业开发办。
2、劝导员耐心劝导占道经营商户的责任单位有:8月25日,由县公路局牵头的第3责任区中的文广新局、县委统战部牵头的第9责任区中的统战部、县经信委牵头的第12责任区中的统计局、县人大办牵头的第28责任区中的人大办。8月26日,由县纪委牵头的第5责任区中的林业局。8月27日,由县城管局牵头的第19责任区中的城管局、法制办。
3、不辞辛苦坚守岗位的责任单位有:8月19日,全县31个责任区的劝导员全部到岗,特别是由县经信委牵头的第12责任区中的经信委、县残联牵头的第14责任区中的检察院、县委宣传部牵头的第16责任区中的农机局文明劝导员冒雨沿街做劝导工作。8月24日,由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中的住建局副局长奉花香、县政法委牵头的第22责任区中的政法委副书记唐赋国利用公休日深入责任区中做劝导工作,确保了责任区无占道经营和卫生干净整洁。
4、“周五清扫日”表现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有:8月22日,由县委办牵头的第6责任区中各责任单位在所辖责任区的绿化带中竖起了“禁止乱丢垃圾”、“请讲文明,讲卫生”等文明提示牌;由县环保局牵头的第13责任区中的工业园管委会自筹资金1万多元请民工美化、绿化所辖路段,并将工业大道两旁的绿化带中的杂草清除;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的第16责任区中的农机局自筹2000余元清理本责任段的建筑垃圾及渣土。
二、存在的问题
1、劝导员方面:一是缺岗。8月18日,由县水利局牵头的第31责任区中的水利局和工商局。8月20日,由县农业局牵头的第8责任区中的城南信用社。8月21日,由县计生委牵头的第23责任区中的看守所、由县水利局牵头的第31责任区中的水利局和医保中心。二是到岗不及时。8月21日,由政府办牵头的第7责任区中的移动公司、农村办牵头的第15责任区中的泷泊林场。8月25日,由县国税局牵头的第2责任区中的地税局。
2、占道经营及街道卫生方面
8月16日,由县环保局牵头的第13责任区中由泷泊镇负责的城北大道中段加油站对面的公路上卫生状况较差、新加油站旁有老百姓占道晒谷子。由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中由县气象局、县电子政务办负责的大电线杆至名鹰服饰路段摊贩占道经营严重。8月23日,由县总工会牵头的第24责任区中由县一小负责的武装部北边垃圾池四周垃圾较多,环卫工人没有定期清理。8月25日上午,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的第9责任区、县发改委牵头的第10责任区中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1、要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好今后的清扫日活动和“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督促落实。
2、要提高质量。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排查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在以后的创建过程中集中人力物力加以解决,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积极动员责任区居民参与创建活动,并对商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进一步落实存在的问题。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范两大综合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无占道经营现象;建议城管局督促环卫工人将县总工会牵头的第24责任区中由县一小负责的武装部北边垃圾池进行定期清理,并针对紫阳路、车站路缺少垃圾桶的实际拿出方案予以解决;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合法程序将县委督查室牵头的第27责任区中阳明路阳明夜市至滨江广场段占道经营的花店予以尽快处理;建议联通公司将县人大办牵头的第28责任区兴隆街紫阳路口至车站路口(西)168号门面和170号门面段被损坏的四个联通光(电)榄线的盖板进行维修或替换好。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