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9月11日,文明县城创建办公室以现场检查、询问群众、电话督促等形式对全县31个责任区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9月10日,县城管局牵头的第19责任区责任领导张少云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为巩固整治效果,在全县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再次组织县城管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县中医院开展了一次责任区内部的专项整治活动,该责任区内的占道经营、乱停乱摆的行为得以遏制,文明习惯正逐步养成。9月6日,县卫生局牵头的第18责任区,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黄毅带头利用节假日深入责任区指导工作,主动清扫责任路段的零散垃圾。9月11日,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县计生指导站站长何斌带领劝导员自带垃圾袋和铁夹清理零散垃圾,并沿责任区劝导各商户规范垃圾堆放。
2、宣传造势效果好。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利用宣传车在城区内巡回宣传"门前五包"、"市民十严禁"等文明县城创建有关规定,在营造创建氛围的同时,增强了市民的创建意识,提高了创建活动的知晓率。
3、文明劝导形成合力。
(1)劝导员沿街清扫垃圾的责任单位有:9月9日,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的县委党校和县计生指导站、县纪委牵头的第5责任区的林业局、卫生局牵头的第18责任区的卫生局。
(2)劝导员认真履职的责任单位有:9月7日,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的县委党校和县职业中学、县纪委牵头的第5责任区的林业局,县发改委牵头的第10责任区的网络公司,县经信委牵头的第12责任区的统计局,县残联牵头的第14责任区的县残联,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的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牵头的第25责任区的公路站。9月8日,县职业中学牵头的第1责任区的职业中学,县公路局牵头的第3责任区的图书馆,县发改委牵头的第10责任区的一中和网络公司,县环保局牵头的第13责任区的环保局,县农村办牵头的第15责任区的农村办,县安监局牵头的第17责任区的县就业局,县卫生局牵头的第18责任区的财政局,县城管局牵头的第19责任区的县中医院,县住建局牵头的第20责任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质监局牵头的第25责任区中的公路站,县委督查室牵头的第27责任区的政务中心。9月10日,县农村办牵头的第15责任区的史志办,县卫生局牵头的第18责任区的移民局、财政局和卫生局,县房产局牵头的第26责任区的防邪办。
(3)劝导工作扎实的个人有:9月8日,县纪委牵头的第5责任区中林业局的文明劝导员屠全意、毛荣青两人耐心劝导责任区内的摊贩进入城南市场经营,并清扫责任区内的零散垃圾;县城管局牵头的第19责任区的县城管局劝导员王植佑、杨华两人早上6:30分就深入本责任区做劝导工作,引导兴隆街与金石街交汇处的车辆通行。
4、街道卫生干净整洁。全县绝大部分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普遍较好,基本保持了街道、人行道的干净整洁,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善。其中,县公路局牵头的第3责任区,县司法局牵头的第4责任区,县残联牵头的第14责任区,县卫生局牵头的第18责任区,县委督查室牵头的第27责任区等保持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市民的交通意识有待提升。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十字路口不乏牵(抱)小孩者、孕妇、接电话者、动作迟缓的老年人等危险人群闯红灯、乱穿马路的现象。主干道上的斑马线基本上形同虚设,市民都是随时、随地、随意横穿马路。
2、各责任区通过整治后,占道经营、卫生状况差等现象还时有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交警大队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区居民的文明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各责任区的文明劝导员在发现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乱扔垃圾的行为时要积极主动进行劝导和制止,用"以管促教"的方式来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