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作者: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编辑:蒋翔 2020-03-19 09:35:47
—分享—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

为确保广大缴费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双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截止时间。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距离缴费截止时间还剩12天。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特殊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和标准。鼓励缴费人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为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集中或上门征收、银行柜面征收,鼓励缴费人通过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全年250元,财政配套520元。

三、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2020年度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日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日期内缴费的参保人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咨询服务热线:

0746-7792939(医保) 0746-7729398(税务)

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来源: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作者:双牌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

编辑:蒋翔

本文链接:https://www.spxrmt.com/content/2020/03/19/687346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双牌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