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淑慎 管武华)6月1日,双牌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让当事人自行拆除修建在S343(西蔡线)K41处的地面构筑物。

接群众举报,双牌公路路政得知 S343(西蔡线)K41处,一农户请了3位砌墙匠正在公路路肩上、水沟上砌围墙和化粪池等地面构筑物。路政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耐心教育,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条和规定。在路政员教育下,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违法修建后果的严重性,他马上让3位砌墙匠由砌变拆,挑红砖的2位女人也放下扁担拿起铁锤拆起了这些构筑物。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他们将地面构筑物已全面拆除到位。
接下来双牌公路路政大队还会继续加大辖区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县内公路安全畅通,树立路政执法权威。
路政普及公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来源:双牌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蒋淑慎 管武华
编辑:徐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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