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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支持发展地摊经济的通告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蒋翔 2020-06-05 1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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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县城实际,现就规范和支持发展夜市经济、地摊经济通告如下:

一、合理规划开放临时便民摊点。坚持“一街一策、一点一策”的原则,选择合理区域设置临时摊点经营区,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有序摆摊设点。县城管部门将在各摊点设置明显标志、公示经营项目、时间和安全提示,并会同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阳明社区、林峰社区等部门协同监管,全力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规划设置便民临时市场。县城管局会同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阳明社区、林峰社区等部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峦山西路(峦山东巷、西巷路口附近)、紫金北路滨湖巷路口、城南市场西门口等3处场所划定合理区域作为临时市场,方便农民进城自产自销蔬菜瓜果。

三、规范有序发展夜市经济。在不影响疫情防控、消防通道、环境卫生、安全通行、油烟噪音污染、以及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设置并划定合理区域夜市。城管部门负责夜市区域改造提升夜景灯光或其它设施,各摊点应及时组织清运垃圾,确保公共环境清洁美丽。

四、建立商贩摊主卫生清洁责任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活动结束后,各商贩摊主要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并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打包后定点投放;从事食品销售的,必须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严格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五、适度开放户外促销活动。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大型商场可以利用门前自由区域或在开放的公共区域开展商业促销活动,部分路段和商业街的临街商家可以在门前利用摆花篮等方式进行店外促销宣传,可以在商业广场、文化广场、滨江广场、步步高超市、大润发超市等公共场 所开展商业促销活动。

六、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方针。切实落实城市管理“721”执法方针,对商贩摊主出现的违规问题,第一次由城管执法人员予以指导帮助,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责令及时整改;第三次予以处罚纠错,并发放行政处罚告知单。

附件:双牌县临时外摆摊点开放区域明细(第一批)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


双牌县临时外摆摊点开放区域明细(第一批)

摆摊.jpg

1、疏导点严禁露天烧烤等使用明火产生油烟污染的摊位进场;

2、通告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3、以上公布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蒋翔

本文链接:https://www.spxrmt.com/content/2020/06/05/7317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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